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08-24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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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三)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动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

  (四)根据权限和法定程序,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和奖惩,提出任免建议;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或监事会,并负责监事或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草案,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长 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23.67万元,支出总计723.6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51万元,增长46.9%。

  二、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3.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83%;项目支出319.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17%。

  四、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23.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9.51万元,增长88.38%。

  五、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9.51万元,增长88.3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3.6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8.51万元,支出决算为72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补贴资金136.66万元,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经费5万元。

  六、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4%。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41万元,上升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上升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于2016年4月人员才陆续到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占54.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零星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21批次、17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县国资中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7万元,比2016年增加18.97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有编制16人中有6人为国企筹备组人员在国企任职,经上级领导同意,共聘请4名劳务派遣人员,其工资福利支出都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县国资中心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国资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全年整体支出 7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4.01万元、项目支出319.66万元,支出完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无超标、超预算的行为发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长沙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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