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15   来源: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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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拟订长沙县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勘测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建设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县域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选址工作;参与对城乡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宏观控制及土地出让、转让的实施管理。

(三)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承担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

(四)承担由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指导编制并审查镇、乡、村各类规划。

(五)承担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职责。负责审查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条件;负责审批建设单位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参与城市景观相关的路牌及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

(六)对全县范围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实行规划监督管理,参与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法组织星沙新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规划的告知、公示、公布与听证。

(七)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放验线、竣工测量、城乡规划地理信息资源和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下空间、综合管线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对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管理。

(八)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工程项目参与方的行为,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定额和合同备案、城建档案工作,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十)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十一)承担全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和参与对全县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长沙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县级防震减灾职能。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1、局本级决算,局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科、政策法规科(长沙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长沙县城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行政审批科、设计管理科、规划编制科、行业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总工室(标后监督管理办公室、重点工程科);2、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长沙县建筑材料管理站

2、长沙县城乡建设档案馆

3、长沙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4、长沙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5、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长沙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7、长沙县供排水技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30163.62万元,支出总计30163.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221.81万元,增加133.07%。

二、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163.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1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5.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28%;项目支出26157.90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72%。

四、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0163.62 万元,支出总决算30163.62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21.81万元,增加133.07%。

五、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6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57.57 万元,增加238.68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6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万元,占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万元,占0.33%;城乡社区支出2.40万元,占0.01%;节能环保支出13007.00万元,占43.12%;农林水支出1718.70万元,占5.7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34.37万元,占23.3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57.20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7339.79万元,占24.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8.1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63.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下三点综合导致:一是年初安排预算,按照财政要求到镇街资金由财政直接下拨,特色小镇奖补资金9000万元,全县镇村庄规划修编600万元,由各镇街决算,;二是年初有预算安排,但因当年实际未形成支出由财政调减1512.48万元;三是年中预算追加,具体为1、年中追加安排1949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2017、2018年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标准调整补发,支出相应增加,其中:(1)一般公共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2.71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事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数为4.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纪检经费和老干部工作经费;(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3.14 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57%;(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300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6%;(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2 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8%。2、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19万元,其中:(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10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据的主要原因是因职能调整增加福临隐珠山风景名胜区维护费;(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434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785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资金由环建投公司负责的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建设和土桥撇洪渠黑臭水体整治、金井社区后街渠道黑臭水体整治。

六、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9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59万元,完成预算的4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1万元,完成预算的39.3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良好,油料费和修理费管理较好。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6万元,下降7.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8万元,上升 1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6 万元,下降78.17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01万元,占9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 万元,占4.2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6.0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0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保养、油料、保险、过桥过路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安全督查、规划编制、施工图审查、村庄规划、污水处理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3 批次、39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4035.76万元,减少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58 万元,比2017年增加19.4万元,增加11.46%。主要原因是电视台、星沙时报等在2018年下半年约定合同的宣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9.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建设质量监督;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63.62万元,共计项目12 个,涉及资金26157.90万元。

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共组织对我单位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00.4万元。其中,对“公共信息平台运营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江背、黄花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清淤及维护费”“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农村危房改造”“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等项目委托湖南湘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和上级指示,坚持“带好队伍、夯实管理、做好服务”切实发挥规划在引领城市发展中的龙头作用,立足县域建设的质量把控、安全监管核心职责,在规划编制、安全质量、村镇建设、管线建设、政务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扎实、细致、创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1万元,执行数为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开发建设,实现了11家县直单位、36个资源目录项的数据入库,截至12月,公共信息平台入库数据总量80余万条,为清风星沙综合平台做好数据支撑。二是接入、汇聚、核心网络实现远程管理;全县280家村级单位已全部接入政务网,实现了网络的全覆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点位不足,目前难以满足新增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与长沙县大数据中心进行沟通,明确今后有关新增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单位的处理方式。

培育发展特色小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培育发展特色小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执行数为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特色小镇奖励资金为7500万元,获得奖励乡镇10个。通过督查情况显示,10个特色小镇均按要求进行了项目铺排与建设。二是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特色小镇创建资金的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加快了特色小镇的发展,完善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了特色产业,在改善镇容镇貌的同时,也为当地群众带来了就业机会,有效的促进了乡镇的经济发展,扩大了特色小城镇的影响力。初步实现了以特色小镇发展带动县域小城镇发展的总体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10个培育特色小镇普遍存在产业支撑力不足的问题;二是特色小镇宣传推广问题。我县有10个培育特色小镇,目前每个特色镇主要是依靠自身单打独斗的进行推广,其宣传的影响力辐射面窄,推广的持续性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争取加大特色小镇培育资金量。协助乡镇加强与各部门联系,整合资金,集中用于特色小镇培育。二是建议招商部门与培育特色小镇加强沟通,有针对性的引进特色小镇项目。三是建议10个特色小镇可以整体打包提升至县级层面来进行宣传推广,可以一个特色小镇作为主体,其余特色小镇作为子单元来进行推广,县级宣传部门通过各个渠道,制作各类型的活动或节目将我县特色小镇的宣传推广提升一个层面。

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执行数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解决了星沙城区污水处理问题,出水达标排放,保证了浏阳河水域的良好水环境。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降低由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危害。二是密切了党群关系。打好污染防治“三大保卫战”,建立长效机制,齐抓共管,共同打造良好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取得了实效,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纳污范围内企业众多,进水水质情况复杂,浓度经常超过设计标准,且接纳区为雨污合流制排水,特别是星沙厂,雨后溢流,易造成下游断面水质超标,这些都增加了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的力度。

建筑工地扬尘系统在线监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筑工地扬尘系统在线监测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7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9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将监控安装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县安监站将在建项目安装视频和扬尘设备情况纳入了开工条件审查,确保需要安装的项目安装到位。二是与钉钉对接。通过与钉钉软件的对接,后台运维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到项目管理人员与我局一线工作人员手机中,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地处偏僻,工期短,运营商现有光纤网络无法覆盖,导致专用网络无法开通。二是部分项目开发后期,需移动办公板房,导致工地监控机房移动或设备拆除,致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运营商沟通,同时对无法开通专用网络工地,加强本地视频监管和后期抽查。二是通过前期项目报建,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告知工地监控机房需选取在一个固定位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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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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