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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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6、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组织协调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除中央、省、市属以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4、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内设科室8个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科、工贸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96.9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096.9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64.28万元,降低24.06%,主要是部门预算中有安全生产奖励专项经费、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补助、乡镇(街道)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补代投)专项资金等项目被取消。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96.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1.0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64.28万元,降低24.06%,主要是部门预算中有安全生产奖励专项经费、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补助、乡镇(街道)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补代投)专项资金等项目被取消。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96.97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1.03万元,占9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8万元,占2.55%;卫生健康支出26.07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56.39万元,占2.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34.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95.71万元,公用经费139.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1.72万元,主要是应急事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由2人增加至7人,以及绩效奖金发放的规范化,在职人员的基础绩效奖金在年初一次性下达,往年都是在年中追加指标。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6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县安委办工作经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委办日常工作经费支出以及县(区)安全生产巡查专项组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服务购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执法制式服装采购、组织应急管理工作宣传等;其他救济救助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我县城乡居民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等方面补助;综合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向防汛责任人发布预警短信的移动云MAS短信平台套餐,各类预案修订、评审,开展防汛抗旱业务知识培训及演练等方面;应急指挥救援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应急救援装备管理,采购,维护,以及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等方面;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队工作经费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6个镇街专职消防队队伍建设、加班补助、应急处突、教育培训,器材装备补充购买,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工作、防火宣传及森林消防大队、12119值班室人员日常运转、教育训练、出勤灭火保障、装备维修、装备采购、大山冲森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整治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举报、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检测、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减少956万元,主要是有安全生产奖励专项经费、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补助、乡镇(街道)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补代投)专项资金等项目被取消。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9.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82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9.27%,主要是人员增加,应急事务中心事业编制实有人员由原有的2人增加至7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根据我局历年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增加了预算增加了3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人数80人,会议内容为四个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培训费预算0.3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40人,培训内容为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9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97万元,项目支出1,26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6.97万元。

2023年长沙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262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管理整治专项经费5万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20万元,其他救济救助经费20万元,县安委办工作经费160万元,应急指挥救援经费25万元,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队工作经费802万元,综合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经费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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