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2-19   来源: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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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长沙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除中央、省、市属以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智慧中心,综合减灾救灾科,政策法规科,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工贸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二级机构设置:一个二级机构为应急事务中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面向全县分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安全生产奖励专项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0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资金,包括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200万元、非煤矿山退出关闭修复治理经费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74万元,其中,应急事务管理3232万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2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09万元,主要是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20年为60万2021年为1242万元,增加了1182万元应急事务管理2020年为25382021年为3232万元,增加了6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8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安全监管支出130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宣传教育、烟花爆竹监管、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奖励等方面;安全生产基础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以补代投);应急救援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应急管理支出108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采购等方面;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消防队运转;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242万元,主要用于救济救助、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定额匹配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安全生产相关季度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季度排名通报等;开支培训费0.5万元,用于开展机关干部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提高工作职业能力等。

3、“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由2020年的4万元调减为2021年的1万元,2020年我局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1.5万元,为了保证预算执行率,所以将2021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调减。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森林消防车9台,应急救援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万元,项目支出387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74万元。

2021年应急管理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87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经费40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服务外包专项经费60万元,应急宣传教育项目经费80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专项经费3万元。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整治专项经费60万元,县安委办工作经费60万元,安全生产奖励专项经费186万元,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补助经费65万元,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补代投)专项资金经费100万元,安全发展示范创建(以补代投)资金50万元,长沙县(经开区)安全生产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100万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以补代投)经费15万元,应急救援专项经费100万元,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专项经费350万元,防汛抗旱工作经费50万元,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采购经费100万元,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补助经费584万元,森林防火、森林消防队运转经费120万元,其他救济救助经费20万元,防灾减灾救灾经费20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202万元、非煤矿山退出关闭修复治理经费5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长沙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所有表格用一个Excel文件作附件上传)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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