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3-10-15   来源:  长沙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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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县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执行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纳入医保的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权限范围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业务指导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督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5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县医疗保障局及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3,623.8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25.4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支付大规模核酸检测费用6007.3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3,62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23.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3,62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87万元,占3.55%;项目支出42,075.94万元,占96.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623.8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25.4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支付大规模核酸检测费用6007.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6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64.83万元,增长13.75%。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支出中支付大规模核酸检测费用6007.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6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1万元,占0.15%;卫生健康支出43,382.06万元,占99.59%;住房保障支出114.72万元,占0.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59.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56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83万元,支出决算为5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报数据,年初该支出未在我部门进行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7.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年中追加大规模核酸检测费用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9.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年初预算33.07万元,年末财政代报数据1425.2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10.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央、省、市配套资金的追加下达使用。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的追加下达使用。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绩效考核奖金、医保铺底资金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培训经费,实际支出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5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中央资金预算,支出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预算44万元,实际支出减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根据审计结果付款,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中退休,实际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2%。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42万元,下降55.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101人次,主要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区县开展医保基金交叉检查、上级部门调研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17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3.47万元,用于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139人,培训内容为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及工作部署安排;政务服务礼仪、心理减压及咨询、政务服务沟通技巧等内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沙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数据中不含财政专户代报数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共计项目8个,涉及资金3919.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长沙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欠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除县级资金预算外,中央、省市均有配套资金安排,但资金下达时间及金额无法预计,因此影响县级资金预算执行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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