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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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目录

第一部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县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执行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纳入医保的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权限范围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置。长沙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指导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督科。下属二级机构1个,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县医疗保障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829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46.95万元,减少6.46%,主要是因为财政专户代报数据及专家评审费用金额大幅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29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98.3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829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28万元,占3.7%;项目支出36880.09万元,占9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29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46.95万元,减少6.46%,主要是因为财政专户代报数据及专家评审费用金额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298.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79.47万元,减少6.31%,主要是因为财政专户代报数据及专家评审费用金额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29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38222.99万元,占99.80%;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占0.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52.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29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99%,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5.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299万元,支出决算为307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央、省、市配套资金的追加下达使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400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上级资金结余891万元至2021年度使用,2021年度收到上级配套专项资金,本级预算内资金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9.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9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文明城市创建奖励资金、综合治理考评奖金、医保铺底资金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85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保险费按合同约定当年度支付90%,剩余10%需在下年度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清算支付,支出相应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健康扶贫一站式财政兜底资金年中追加预算130万元,支出相应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0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82万元,增长249.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区县开展交叉检查。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352人次,主要是迎接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基金交叉检查、兄弟单位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86万元,增长4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3万元,用于召开协议定点零售药店、门诊部负责人会议,人数173人;召开门诊统筹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人数69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沙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数据中不含财政专户代报数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共计项目8个,涉及资金5915.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长沙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根据公开要求,现将2021年专家评审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决算公开表

2、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不含财政代报数据)

3、2021年专家评审费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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