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2-19   来源: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5、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7、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县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和信息监测制度。

6、执行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县纳入医保的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权限范围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指导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督科。

下属二级机构1个: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医疗保障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5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0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690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54万元,主要是健康扶贫一站式财政兜底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0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390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资金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精神病人救助;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办经费和奖励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意外伤害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费用及奖励;健康扶贫一站式财政兜底资金21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一站式财政兜底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专项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支出;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费用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监审平台的使用服务费、医保基金监管聘请专家费;专家评审费12万元,主要用于协议医药机构准入资质评估工作、特殊病种门诊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待遇核准工作和定期的“两病”对象资格抽检复核工作聘请专家参与的专家评审费用;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9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及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的承办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万元,比2020年预算189万元增加14万元,上升7.40%。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干部职工,办公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预算增加。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基金监督检查。

    3、“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2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是预计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医保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万元,项目支出60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8万元。

    2021年医疗保障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012万元,其中:健康扶贫一站式财政兜底资金21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908万元;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资金600万元;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办经费和奖励资金200万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专项经费60万元;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费用27万元;专家评审费12万元;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99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1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5、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7、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9、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