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各项生活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3、负责县委及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交流等各项工作,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
4、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教育工作,组织调训和培训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6、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配合纪检部门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11、做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长沙县共产党员网、长沙县党建020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党建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2017年部门决算范围包括部机关及党员教育中心、县人才办等2家事业单位。
组织部2017年度收入总计2276.35万元,支出总计2276.3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8.55万元,减少14.26%。
本年收入合计2276.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本年支出合计227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36%;项目支出1266.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6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76.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8.55万元,减少14.26%。
五、关于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8.55万元,减少14.2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48.0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6.35 万元,其余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乡镇,由乡镇列支。
六、关于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4万元,占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9万元,占52.4%。具体情况如下: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58批次、56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3万元,比2016年增加21.2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办公设备购入、更换。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县人才办公务用车。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