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3-31   来源:  长沙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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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6个包括:涉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8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0.9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3.92万元,降低10.34%,主要是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8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3.92万元,降低10.34%,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均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80.94万元,比上年减少193.92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减少1万元/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1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5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2.9万元,公用经费104.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8万元,上升13.8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36.83万元,原因为养老保险基数调增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多;公用经费减少20.55万元,原因为人均减少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24年年初预算数723.8万元比上年减少310.2万元,下降30%,主要是厉行节俭原则,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其中:专项服务723.8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奖励及管控、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保险费、平安创建先进奖励、涉法涉诉、常态化扫黑除恶、治安防控、见义勇为、社会治理创新典型培育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4.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55万元,下降16.47%,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均减少1万元/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俭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15万元,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68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14万元,项目支出723.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0.94万元。 

2024年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69.8万元,其中:常态化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经费10.2万元,见义勇为专项经费20万元,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保险经费21万元,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奖励及管控经费(到镇街)25万元,平安创建先进奖励经费2万元,平安建设及政法委工作经费138万元,涉法涉诉相关资金12.6万元,社会治理创新典型培育经费(到镇街)5万元,信访维稳现场处突等特护期经费(到镇街)30万元,治安防控经费(到镇街)40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相关附件下载: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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