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此项内容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科、维稳协调科、协调科、执法监督科等6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二个,长沙县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及长沙县法学会服务中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委政法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7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4.8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1116.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8.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5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7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16.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2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4.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40.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716.06万元,公用经费124.8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238.0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45.73万元,公用经费减少7.6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30万元,见义勇为专项经费20万元,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保险经费24万元,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奖励及管控经费50万元,平安创建先进奖励经费30万元,涉法涉诉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经费10万元,治安防控经费580万元, 综合治理(案件评查及培训等)工作经费152万元,涉密项目经费118万元(涉密项目依法不予公开)。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8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7.66万元,下降5.78%。主要是委托业务费减少0.5万元,劳务费减少3万元,印刷费减少1万元,邮电费减少0.3万元,差旅费减少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71万元,办公费增加10万元,咨询费增加2万元,福利费增加1万元,会议费增加0.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2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43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2年增加0.2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法委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4万元,拟召开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两次;培训费预算0.3万元,主要是用于委机关人员技术职称等年检培训费用,预计6人次。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7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86万元,项目支出103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4.86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34万元,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30万元,见义勇为专项经费20万元,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保险经费24万元,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奖励及管控经费50万元,平安创建先进奖励经费30万元,涉法涉诉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经费10万元,治安防控经费580万元, 综合治理(案件评查及培训等)工作经费152万元,涉密项目经费118万元(涉密项目依法不予公开)。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