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02-02   来源: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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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县委政法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职能职责

此项内容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科、维稳协调科、协调科、执法监督科等6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二个,长沙县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及长沙县法学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委政法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政法委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法委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治安防控经费、精神肇事患者监护奖励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1136.53万元,主要是“雪亮工程”采购(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的减少和其他等原因。(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22.65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1136.53万元,主要是由于“雪亮工程”采购(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的减少和其他等原因。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2.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92.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6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治安防控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治安义务(专职)巡防队员工作经费等支出;2、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保险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患者监护保险购买等方面;3、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补助及奖励;4、见义勇为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困难救助、节日慰问及表彰奖励;5、综合治理经费工作经费及社会稳定维护工作经费共计3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安县域、平安镇(街道)、平安社区以及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行业等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及表彰奖励经费;全县护路护线联防工作经费、综治民意调查、宣传、综治维稳工作奖励、表彰费用,全县有关的综治维稳会议、工作检查以及兑现目标管理考核奖等事项的工作经费;6、涉法涉诉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救助涉法涉诉困难补助及聘请律师费用;7、其他专项斗争工作经费320万元,用于其他专项工作等。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政法委本级等2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2.37万元,上升2%。主要原因是尤其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 0.2万元,主要是由于教育整顿等相关费用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法委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9月1日,我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在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预算安排新增国有资产)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22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5万元,项目支出263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2.65万元。2021年政法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630万元,其中:1、治安防控支出1600万元;2、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保险支出30万元;3、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支出245万元;4、见义勇为经费支出30万元;5、综合治理经费工作经费及社会稳定维护工作经费共计380万元;6、涉法涉诉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救助涉法涉诉困难补助及聘请律师费用;7、其他专项斗争工作经费320万元,用于其他专项工作等。

6、一般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万元,用于召开会议5次,人数200人,内容为2021年综治工作布置、民调工作、综治绩效考核等会议;开支培训费0.3万元,用于开展法学会、政法委员轮训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法学会培训及政法委员轮训。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八部分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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