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10-15   来源:  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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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职责】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部门职责】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部门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部门职责】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规范性文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15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 (问责办)、第二纪检监察室 (追逃办)、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3人,实有人数15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891.0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7.58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购房补贴支出,补发了2021年的奖金,同时“清廉星沙”项目、大要案办理案件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89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1.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89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0.9万元,占79.12%;项目支出1,230.15万元,占20.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91.0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7.58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购房补贴支出,补发了2021年的奖金,同时“清廉星沙”项目、大要案办理案件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1.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7.58万元,增长19.9%。主要是因为2022年新增了购房补贴支出,补发了2021年的奖金,同时“清廉星沙”项目、大要案办理案件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6.96万元,占8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08万元,占2.92%;卫生健康支出93.57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518.46万元,占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8.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9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6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包括在职在编人员的绩效奖金,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奖金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绩效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因工作开展而未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因工作开展而未使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廉星沙”项目建设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3.57万元,支出决算为9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因工作开展而未使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购房补贴项目,临时增加购房补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5万元,完成预算的57.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34.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上级检查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的5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学调配,有效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16万元,下降10.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4.4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9万元,占95.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105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9万元,主要是油费、过路费、日常维护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28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3万元,用于召开调度会、半年度工作会议,人数300人,会议内容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片区调度会、2022年半年度工作会议。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62.84万元,用于开展事业人员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谈话能力提升培训,人数230人,培训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包括信访办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调查谈话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9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二)预算配置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决算中的接待费较上年有一定的增加,主要是因为上级来我单位开展督查、调研有所增加。(三)预算执行评价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在职人员控制率:100%,2022年度预算本级资金无结余。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预算,预算数621.4万元,实际支出598.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6.2%,圆满完成了当年的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实际支出19.4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7%。资产的配置严格按政府采购部门要求,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四)预算管理评价根据有关政策按时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五)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本单位项目均为一般性项目,无招投标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尊重项目建设规律,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六)资产管理情况1、资产配置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合理、优化资产,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本单位固定资产按照“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的原则管理,由单位统一购置、统一登记、统一管理。2、资产配置实行预算管理,编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由办公室和申报科室分别明确一名采购员,负责日常物资采购,采购前需填报《物资采购申报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采购。每次采购由两名或以上采购员同往。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员负责运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管理,财务人员负责进行账务登记。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年检,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办公室统筹管理实物资产。固定资产购置后,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单登记固定资产帐卡,资产建立统一标识,标识应固定在资产上易于查看处,使用单位或人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贵重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责任制。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各自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不得擅自转借、转让、调换、处理。因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损坏、流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单位,离开前必须办结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本单位内部调动的,其保管、使用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经领导同意随之转移至新部室的,报办公室、财务作动态登记。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的添置、更新、报废、划转、损失,由采购小组办理相应手续,一式两份,采购小组、财务各留存一份。4、资产处置与收益:办公设备与固定资产的报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大型设备或固定资产报废前应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出具报废鉴定意见。本年度所需报废、变价处理、无偿调拨、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委领导批准后,再由财务签署意见,并到县财政局资产处置部门报批,其变价或转让收入应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凭处置批复核销固定资产的相关帐务。报废资产按照《湖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实施办法》规定,由中标回收企业统一回收,不得随意处置。(七)职责履行评价 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靠前监督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加大耕地抛荒监督力度。紧扣“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开展“四个年”行动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问题15个;推动建立“亲清家园”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清廉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330个。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监督检查,编发督查通报147期,督促整改问题3016个。聚焦防范安全风险,深入29个重点行业领域督查,对事故频发的星沙街道进行安全生产“点穴式”巡察,对17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及时调查、处理38人。深化全域清廉建设,常态化调研督导清廉创建工作,系统推进十大工程、八个清廉单元建设,打造78个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域清廉。将清廉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举办“清廉星沙、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拉练活动。深入挖掘本地红色资源,开发3条“清廉文旅”现场教学线路,创作一批《漫画说纪》等清廉文艺作品。连续11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活动,举办首届清廉星沙文化周活动,清廉之风浸润星沙大地。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清廉医保整治,查处医保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11人,督促相关医疗机构主动退缴违规资金150余万元。开展养老领域专项监督,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3件,追赃挽损1003万元。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推动全县146个村率先完成村社分账改革。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发现问题31个,追回资金5.3万元。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实施“强省会、勇担当”作风建设年“三大行动”,推行作风建设月考评通报制度,整治“庸懒散拖浮乱”,持续锻造“闯创干”的精气神、硬作风和真本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制度,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坚守政治定位,巡察监督迈上新台阶。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将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坚持做到“十必问”“五优先”,探索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周专题研究调度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年开展5轮巡察,巡察单位10家,共发现问题497个,移交问题线索29条,立案查处6件。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展现新风采。坚持全员培训,举办“周末课堂”10期,选派干部85人次到中央和省市参与专案办理等工作,在实战一线提升执纪执法能力。运用“周通报、月分析、季讲评、年考核”工作机制,调度督促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制定片区会审流程。(八)履职效益评价查办省市纪监委交办的以及我县自办的一批有影响力的要案,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持续保持征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办案中,纪检监察干部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所办案件得到了省、市纪委监委的高度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抓好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2、严格财务支出审批。落实财经管理制度,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切实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严把支出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的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至2022年底,核定编制数为132个,全委干部职工共149人(其中在职在编125人,政府雇员14人,临聘人员10人。)

(二)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内全部培训一次,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水平;

2、完成县纪检监察内外网建设及管理维护,为办公自动化及网络运用提供技术支持;完成硬件设备购置、监察通平台建设启动等工作;

3、对党员和干部进行了遵守纪律的教育,总结宣传廉政典型,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当好参谋;

4、每年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要案,持续保持征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展示纪检监察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的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5、组织部署5轮常规巡察,包含10个单位;视情况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回头看”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相关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589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8.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1230.1万元,共有9个一般性项目专项,主要用于2021年医保铺底、清廉星沙建设、大要案查处、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纪检专网的改造升级及监察通平台、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巡察办工作日常开支及监察委日常公用支出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单位“三公”经费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管理,全年三公经费19.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59万元,与2021年比降低了10.3%,主要是用于办案用车的运行及维护等;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与2021年比上升3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督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各项费用支出合法合规,无违反财经纪律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简要概述自评结果及得分情况

2022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

(二)预算配置评价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决算中的接待费较上年有一定的增加,主要是因为上级来我单位开展督查、调研有所增加。

(三)预算执行评价

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在职人员控制率:100%,2022年度预算本级资金无结余。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预算,预算数621.4万元,实际支出598.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6.2%,圆满完成了当年的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实际支出19.4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7%。资产的配置严格按政府采购部门要求,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预算管理评价

根据有关政策按时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

(五)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本单位项目均为一般性项目,无招投标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尊重项目建设规律,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六)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合理、优化资产,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本单位固定资产按照“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的原则管理,由单位统一购置、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2、资产配置实行预算管理,编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由办公室和申报科室分别明确一名采购员,负责日常物资采购,采购前需填报《物资采购申报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采购。每次采购由两名或以上采购员同往。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员负责运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管理,财务人员负责进行账务登记。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年检,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办公室统筹管理实物资产。固定资产购置后,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单登记固定资产帐卡,资产建立统一标识,标识应固定在资产上易于查看处,使用单位或人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贵重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责任制。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各自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不得擅自转借、转让、调换、处理。因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损坏、流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单位,离开前必须办结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本单位内部调动的,其保管、使用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经领导同意随之转移至新部室的,报办公室、财务作动态登记。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的添置、更新、报废、划转、损失,由采购小组办理相应手续,一式两份,采购小组、财务各留存一份。

4、资产处置与收益:办公设备与固定资产的报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大型设备或固定资产报废前应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出具报废鉴定意见。本年度所需报废、变价处理、无偿调拨、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委领导批准后,再由财务签署意见,并到县财政局资产处置部门报批,其变价或转让收入应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凭处置批复核销固定资产的相关帐务。报废资产按照《湖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实施办法》规定,由中标回收企业统一回收,不得随意处置。

(七)职责履行评价

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靠前监督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加大耕地抛荒监督力度。紧扣“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开展“四个年”行动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问题15个;推动建立“亲清家园”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清廉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330个。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监督检查,编发督查通报147期,督促整改问题3016个。聚焦防范安全风险,深入29个重点行业领域督查,对事故频发的星沙街道进行安全生产“点穴式”巡察,对17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及时调查、处理38人。

深化全域清廉建设,常态化调研督导清廉创建工作,系统推进十大工程、八个清廉单元建设,打造78个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域清廉。将清廉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举办“清廉星沙、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拉练活动。深入挖掘本地红色资源,开发3条“清廉文旅”现场教学线路,创作一批《漫画说纪》等清廉文艺作品。连续11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活动,举办首届清廉星沙文化周活动,清廉之风浸润星沙大地。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清廉医保整治,查处医保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11人,督促相关医疗机构主动退缴违规资金150余万元。开展养老领域专项监督,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3件,追赃挽损1003万元。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推动全县146个村率先完成村社分账改革。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发现问题31个,追回资金5.3万元。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实施“强省会、勇担当”作风建设年“三大行动”,推行作风建设月考评通报制度,整治“庸懒散拖浮乱”,持续锻造“闯创干”的精气神、硬作风和真本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制度,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坚守政治定位,巡察监督迈上新台阶。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将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坚持做到“十必问”“五优先”,探索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周专题研究调度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年开展5轮巡察,巡察单位10家,共发现问题497个,移交问题线索29条,立案查处6件。

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展现新风采。坚持全员培训,举办“周末课堂”10期,选派干部85人次到中央和省市参与专案办理等工作,在实战一线提升执纪执法能力。运用“周通报、月分析、季讲评、年考核”工作机制,调度督促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制定片区会审流程。

(八)履职效益评价

查办省市纪监委交办的以及我县自办的一批有影响力的要案,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持续保持征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办案中,纪检监察干部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所办案件得到了省、市纪委监委的高度肯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抓好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

2、严格财务支出审批。落实财经管理制度,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切实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严把支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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