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8-28   来源:  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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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沙县监察委员会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14个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涉及机构改革的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4079.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020.33万元,增长33.36%,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全年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7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9.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7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0.16万元,占80.16%;项目支出809.41万元,占19.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为1473.7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020.33万元,增长33.36%,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全年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0.33万元,增长33.36%,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全年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9.5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79.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7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万元,完成预算的57.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事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作调研有小幅上升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完成预算的5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报废车辆4台,与上年相比减少5.38万元,减少19.73%,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废车辆4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89万元,占9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主要用于督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批次、3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9万元,主要是用于办案用车的运行及维护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共计项目6个,涉及资金750万元。

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共组织对我单位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3.2万元,降低34.42%。主要原因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2万元,用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巡察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开支培训费61.08万元,用于开展赴西南政法大学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长沙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赴杭州纪检监察培训中心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长沙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县委党校等地培训,人数200余人,内容为长沙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一般性支出口径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文件规定,一般性支出口径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30299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它交通工具购置

第四部分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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