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2-20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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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沙县监察委员会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14个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党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批评与建议;受理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建议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违纪人员的处分。

5.负责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总结宣传廉政典型,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当好参谋。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6.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做好行政问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实行统一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5.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65.14  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编制从56个增加至120个,人员经费大幅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7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65.14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编制从56个增加至120个,人员经费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10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中:大要案查处经费专项12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工作等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专项1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方面;专线网络安全改造专项160万元,主要用于对纪检专网的改造升级等方面;新闻宣传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巡察办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办工作开支;监察委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委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75.3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365.14万元,下降(上升) 49.19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8.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 7.5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大幅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7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3万元,项目支出67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5.3万元。

2019年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75万元,其中:大要案查处经费专项120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专项125万元,专线网络安全改造专项160万元,新闻宣传经费90万元,巡察办经费80万元,监察委专项经费100万元。

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0.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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