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8-08-27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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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党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批评与建议;受理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建议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违纪人员的处分。

5.负责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总结宣传廉政典型,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当好参谋。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6.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做好行政问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实行统一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纪委2017年度收入总计2149.07万元,支出总计2149.0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2万元,增长39.18%。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9.0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7 %;项目支出543.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3 %。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49.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2万元,增长39.18 %。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2万元,增长39.18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149.07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9.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的34.7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的36.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接待事项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31万元,下降52.5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28万元,下降52.8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5.79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5万元,占98.5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 万元,占1.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领导用车、机要用车的运行及维护等。2017年,长沙县纪委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督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批次、3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81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53.98万元,增长22.14%。主要原因是:因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公车改革司勤人员解聘补偿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通知要求,对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目标同步申报,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长县财[2018]28号)文件要求开展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决算报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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