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2-06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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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县人大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长沙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长沙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支出决算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收入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4、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和撤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人大机关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本级决算、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服务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收入总计1203.68万元,支出总计1203.68万元;2017年度收入总计1304.29万元,支出总计1304.2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61万元,下降8.36%。

二、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3.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96%;项目支出132.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04%。

四、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为1203.6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61万元,下降8.36%。

五、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政拨款支出1304.29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0.61万元,下降8.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7.14万元,占96.96%;住房保障支出36.54万元,占3.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工作人员奖金、省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追加了绩效考核奖、2018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奖、2018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奖、省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机关单位调整工资、2018年度群众工作专项资金等费用。

六、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75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3.44%。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学习考察人员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15批次、8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3.6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16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新增大型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2项,组织开展视察、调研6次,审慎作出决议、决定10项,交办常委会审议意见1件,对3个部门的全面或专项工作开展评议,对代表建议办理等5大类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人大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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