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8-02-23   来源:  长沙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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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4、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和撤销。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4人(行政编29人、事业编1人,后勤事业编4人),政府雇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本单位有一办七委,即: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本级预算、本单位所属二级事业单位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不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也不包括保障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2.66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工资调整。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3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2.66 万元,主要是2017年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9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6.1万元,是本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和临聘人员的各项费用支出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2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46万元,上升28.0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9.75万元,主要是车辆改革,费用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9万元,项目支出246.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1.9万元。

2018年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46.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日,我单位有公务车1 辆(一般公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预算安排新增国有资产。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1、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计划表

2、2018年"三公"经费预(决)算表

3、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4、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6、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9、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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