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星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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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街道、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9个包括: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使用财政专项编制)、监察室(与纪工委合署办公)、人民武装部。下属事业单位四个服务中心,分别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部门派驻机构一个,为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也包括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的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35.9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6,835.9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50.88万元,增长20.24%,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机关、社区运转等方面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83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8.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0.89万元,教育支出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5.66万元,农林水支出2,10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50.88万元,增长20.24%,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机关、社区运转等方面的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3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8.93万元,占38.16%;公共安全支出550.89万元,占8.06%;城乡社区支出865.66万元,占12.66%;农林水支出2,103.43万元,占3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4万元,占1.84%;卫生健康支出61.25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134.19万元,占1.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万元,占2.78%;教育支出136万元,占1.99%;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占0.8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63.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751.69万元,公用经费311.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3.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772.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30.8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党建、宣传、机关运转等方面;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发展等方面;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财税、财政所等方面;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青妇等方面;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卫计等方面;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及社会治理、治安防控、综治办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拆违控违、市容环境整治、应急处突、城管办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运转等方面;其他成人教育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等方面;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保、河长制等方面;安全监管19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安监中心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增加387.8万元,主要是机关及社区运转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1.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16%,主要是因人员异动,按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及党组织活动经费等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6.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4.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1.2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400人,培训内容为星沙街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2-2023年度党员冬春训集中培训-《二十大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无我有为,笃行不怠》《高举伟大旗帜 落实行动纲领 凝聚奋进伟力——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区治理》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83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18万元,项目支出4,772.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35.98万元。

2023年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772.8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90万元,财政工作经费55万元,城市管理经费680万元,党建经费60万元,教育经费136万元,街道运行经费870.8万元,经济发展工作经费50万元,社区团组织及妇联经费15万元,社区运转经费2,000万元,生态环保经费60万元,卫健经费136万元,综治工作经费5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72.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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