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湘农函〔2022〕105号)《关于表彰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决定》(湘农组发〔2023〕6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湘农组发〔2023〕7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3〕1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
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
长沙县财政局 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
省级监督电话:12317
县级监督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附件:长沙县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公示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长沙县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公示
(资金来源:长财预〔2023〕195号)
序号 |
项目单位 |
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 |
安排资金(万元) |
1 |
果园镇田汉社区 |
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第二批奖补资金) |
100 |
2 |
安沙镇和平村 |
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示范创建(第一批奖补资金) |
100 |
合 计 |
200 | ||
备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美湘村)奖补200万元/村,发布创建名单,下达奖补资金100万元/村;第二年省级验收合格,下达第二批奖补资金100万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