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13 号 ) 、《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财政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函〔2016〕65 号)等有关文件 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长沙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长沙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长沙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