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消毒产品无证分装乱象 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日期:2026-09-30   来源: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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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与群众日常卫生健康息息相关,国家对其生产、分装实行严格的卫生许可管理制度。近日,记者获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一起无证分装消毒产品案件,有力防范了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接到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执法队员对长沙某化妆品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根据调查询问中掌握的线索,执法队员在企业周边垃圾站查获标注‘抑菌液5KG’的蓝色原料桶一只,桶内剩余大半原液。”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从江西某生物科技公司采购抑菌原液、安瓶、包装盒等全套物料,在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在经营场所内完成原液分装、成品封装,并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

据了解,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三类,常见的碘伏消毒液、75%酒精消毒液、抑菌凝胶等均属此列。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批准,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按照核准的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和生产工艺开展生产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分装、灌装属于独立加工工序,即便上游供货商持有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分装商家也必须单独办证,不得私自经营。

该公司无卫生许可证生产消毒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县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企业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表示,合规消毒产品的分装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洁净环境中开展,分装器具消毒、人员操作规范、环境消杀均有明确硬性要求。而无证分装多在普通经营场所内进行,无洁净防护设施,分装工具未经专业消毒,操作人员也未经过系统卫生培训,整个过程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此外,人工分装难以精准管控有效成分浓度,容易导致产品抑菌消毒功效失效,不仅无法起到防护作用,还可能引发皮肤刺激、过敏甚至继发性感染,存在较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在此,执法队员提醒广大经营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业务须依法依规持证经营,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温馨提示市民朋友,购买消毒类产品时注意查验产品生产资质与标识,如发现“三无”消毒产品,可留存凭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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