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不动产登记+公证”助力“一件事一次办”

日期:2024-04-26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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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长沙县公证处公证员罗女士为李爹爹受理了房屋继承公证和过户转移登记业务,实现长沙县首笔“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合业务,通过部门协同和业务集成创新打造了“不动产登记+公证”新模式。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将登记系统延伸至公证处,在公证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专窗,推行“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窗联办工作机制。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继承、委托等公证事项服务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可同时办事继承公证和产权登记。公证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规定,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和税费缴纳材料,通过“一窗进、一套材料、一站办”的跨界服务,实现公证和登记的“一件事一次办”。

据悉,此前群众办理继承公证后,需要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存在“来回跑”“时间长”“环节多”,耗时费力。现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同步申请线上不动产转移登记,在公证处就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就能一次办妥,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实现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双提升。

“不动产登记+公证”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证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的创新举措,通过部门间协同配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此举既可切实减轻群众办事时间成本,也可有效保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智能化为导向,深化拓展“不动产登记+N”服务,不断推进营商环境登记财产便利化。下一步,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断探索便民新途径,创新服务新方式,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和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星沙时报4月25日讯(记者 彭娴 通讯员 张庆军 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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