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负 责 人: | 姚军 |
| 联系电话: | 0731-84020969 | 机构地址: | 长沙县望仙路598号16楼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 ||
一、机构简介
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长沙县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和引领县域内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城乡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组织再生资源行业的培训;负责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广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含电商扶贫);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二、县供销社内设机构
县供销社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经贸发展部、合作指导部。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
2.负责文件收发、来信来访、档案管理、政工人事、工会、关协、老干、接待、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3.负责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学习、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及相关材料的起草和上报等工作;
6.负责单位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二)合作指导部
1.负责开展供销综合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工作,宣传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规划;
2.负责指导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负责对领办、引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工作;
4.协调基层社与农户的关系,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
(三)经贸发展部
1.拟订农村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对农村商贸综合体、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
2.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3.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生产和经营;
4.负责招商引资、成果推广、市场开发、信息服务等工作;
5.负责指导农副产品购销业务;
6.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做好农村电商扶贫相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部
1.负责机关财政预决算编制、日常工作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审核;
2.负责本系统公司(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等报表汇总上报,本系统基层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统计上报;
3.依法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定期经济效益审计、经理目标离任审计;
4.指导全县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违法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处理;
6.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了解并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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