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负 责 人: | 龙江 |
| 联系电话: | 0731-84021802 | 机构地址: | 长沙县板仓北路375号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县域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考核考评,配合做好市对县考核有关工作。
(四)参与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投资概算控制、招投标、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除地铁、公路、水利项目外所有县城规划范围内县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专业机构管理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专业机构管理工程的业主管理职能。
(六)负责县域范围内受其它投资方委托的工程专业机构管理工作。
(七)承担我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相关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党建人事部):负责办文、办会等日常工作;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工作;建议提案办理与信访、普法工作;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收付、财务管理等工作。
3.综合监督部:负责督查中心党组及班子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的综合监督工作;统筹中心管理项目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统筹调度农民工工资支付、12345 政务热线、数字化城管、蓝天保卫战等工作。
4.协调调度部:负责统筹县域范围内中央、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的协调工作。
5.建设服务部:负责统筹项目概算、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造价等工作;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对建设项目开展质量抽检、比对检测及标后履约检查等服务工作;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统筹组织本单位及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演练等工作。
6.要素保障部:负责统筹建设项目谋划、专业管理项目前期协调,负责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和施工许可等阶段行政审批类的前期手续等工作。
7.工程建设管理一部:负责项目协调及管理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概算、立项许可、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造价等工作;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行评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备案、换证、移交、存档等工作。
8.工程建设管理二部:负责项目协调及管理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概算、立项许可、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造价等工作;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行评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备案、换证、移交、存档等工作。
9.工程建设管理三部:负责项目协调及管理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概算、立项许可、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造价等工作;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行评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备案、换证、移交、存档等工作。
10.工程建设管理四部:负责项目协调及管理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概算、立项许可、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造价等工作;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行评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备案、换证、移交、存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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