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县建设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15   来源: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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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相关单位:

《长沙县建设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长沙县建设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5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县建设。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抓手,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卫健康强县,为健康星沙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

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中医药产业繁荣发展。全民健康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效,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有区域影响力的一批中医药专科基本建成;中医药产业实力跃上新台阶,中药材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中医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文化传承取得新突破,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三项”改革

1.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由长沙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全县中医药协调机制。加大中医药投入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首家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化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执行上级中医药服务价格,落实医保支付倾斜政策。执行《长沙市医疗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康复病组按价值付费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医保发〔2022〕1号),设置中医康复需求组,以促进中医药特色治疗价值体现。〔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3.深化中医药内涵管理建设。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制定的中药炮制使用、中药制剂管理和中药新药开发等的中药管理制度。支持医疗机构依法开展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开展应用传统方法配置中药制剂的备案,鼓励研发院内中药制剂,支持医院制剂室与中药生产企业加强产业合作,推动经典名方产业化。鼓励院内制剂的调剂使用。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以来的县内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新中药制剂备案给予项目经费补助。鼓励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通过考试获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并给予一定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

(二)落实“三项”工程

1.落实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落实中医药“基层惠民”工程,织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在基层中医馆全覆盖基础上对基础较好的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到2025年至少建成5家示范性中医馆(旗舰中医馆)。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建好30家以上中医阁。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接入湖南省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药慢病管理,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落实落地,开展中医药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疾病患者和亚健康人群等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特色中医药服务包服务。突出中医药特色建设,县中医院重点推进中医骨伤科、脾胃病科、中医肛肠科、康复科建设,以专科建设为基础,逐步建成“创伤救治、治未病、康复医养、药膳食疗和科普教学”等五大功能中心;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全面推广传统中医特色诊疗、护理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推进基层中医专科建设,在基层建设一批基层特色(中医)专科,各专科结合实际挖掘优势病种和中医诊疗方案拓展专科特色,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西协同建设,以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为主体联合各县级医院,建设省、市、县、镇、村五级医疗联合体诊疗模式,开展长沙县中西医结合区域诊疗中心建设。星沙医院加强中医肛肠科建设;在打造省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慢病中心样板项目时融入中医药特色,完善慢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发展中医康复科。长沙县第三医院精神科推广中医康复治疗。县妇幼保健院发展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推动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交流合作,支持市、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医共体,联结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多家中医诊所,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紧密型中医医共体。〔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

2.落实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落实“神农人才”培养工程,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骨干人员参加中医药“神农人才”培养工程,到全国领先的中医医院进修或研修学习,培育中医专科带头人。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育,积极引进中医学术流派等建立传承工作室,建好县名中医工作室。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开展西学中培训基地建设,引导中医药人员积极参加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西学中培训。到2025年,进修中医药特色骨干人才不少于1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数达到每万常住人口拥有0.6—0.8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的目标,西学中培训合格人员数不少于100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

3.落实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四个一”体系。推出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栏,由县委宣传部指导,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各镇(街)、单位,推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栏目。培养一批中医健康科普讲师,依托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宣传,推广简单易行、适宜家庭保健的中医适宜技术、药膳、食疗等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在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等,帮助城乡居民体验感受中医药文化。开展一系列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县教育局牵头开展青少年视力健康、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活动,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县文旅局牵头,各机关单位、镇(街)、村(社区)开展健身气功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健身活动。到2025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提升到28.78%。〔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各镇(街)〕

(三)开展中医药产业“四大行动”

1.开展中医药园区提升行动。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临空区块充分利用湖南自贸试验区、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药品进口口岸、中药材进口资质,培育和引进医药研发、生产加工及流通企业。〔责任单位: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自贸临空区招商合作局、自贸临空区综保事务局、自贸临空区制度创新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

2.开展中医药产业强基行动。探索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发展生态中药产业为中心,引进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中药材研发中心,建设创新研发中心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培育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打造集中药材种业、种植、初加工、科普研学、实践教育等三产融合的农旅文创发展标杆区。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增长,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500亩,年产值力争达1.2亿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各镇(街)〕

3.推进中医药产业链建设行动。探索发展中医药旅游产业,加强中医药种植与旅游的结合,青山铺镇、春华镇、果园镇、路口镇、高桥镇、金井镇、江背镇等镇(街)在农文旅建设中深度融入中医药特色,打造2—3条中医药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指导县域内有条件的中小型中药材种植片区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组织开展中医药体验项目。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医疗机构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发展“药、酒、果、茶”等中药衍生品。支持生产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积极开发中医药养生产品,以县域内中药材主栽品种迷迭香、吴茱萸、铁皮石斛、湘莲、罗汉果、百合等中药材和茶叶、水果等农副产品为基源的功能食品、药膳、药饮、药浴等中药材延伸性产品开发,延伸中药材产业链,促进长沙县中药材产业提档升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鼓励治未病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使用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县中医院的中药制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研发健康茶、药膳包、中药香囊、中药枕、中药足浴包等中医养生保健产品,力争研发1个以上大健康产品获批进入市场。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推广湖南老年营养食谱,鼓励“星沙味道”推出更多健康食品、食材,鼓励餐饮、酒店等提供膳食养生服务、开办膳食养生快餐店等,通过结合中医、食疗及顾客个人状况,由专家制定相应的养生饮食结构,让老百姓在饮食中获得健康体质,使健康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引擎。促进中医康养融合,在“智医养”服务中大力推行“中医康养”,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开展“点单式”居家医疗护理上门服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特色服务;在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敬老院、养老院、养老照护中心和社区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诊疗服务、生活照料、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同时提供规范的中西医咨询、中西医健康干预、中西医养生等医疗与养老服务,形成具有“星沙特色”的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镇(街)〕

4.推进中医养生保健促进行动。执行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对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服务场所、服务内容、从业人员以及服务模式进行规范管理,培训一批从业人员,促进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集团式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传统中医诊所广泛使用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服务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鼓励探索中药在养生保健等方面的需求,合理推动中药食品、保健品、日化及护理用品等在养生保健行业、康养旅游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执法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长沙县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重点工作,加强与市卫健委对接,启动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在政策、资金、项目、机制等方面开展建设。对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梳理问题、总结经验,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善提升阶段。加强统筹和全面评估,对达到预期效果的予以总结推广,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探索中医药强县有效路径和高质量发展模式,形成具有“星沙特色”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长沙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推进力度,结合长沙县实际,统筹推进各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卫健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执法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融媒体中心、长沙经开区和自贸临空区相关部门等单位和各镇(街)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宣传和深度解读,挖掘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家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汇聚中医药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准确向社会传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和重大举措,确保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期完成任务。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公布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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