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民生事务办公室、各养老机构: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专项经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长财社指〔2024〕59号)、《长沙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20〕23号)、《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民发〔2022〕24号)及《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19〕23号)的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下达民办养老机构2024.2-2024.5市级运营补贴33.3452万元,公办养老机构2023.11-2024.10市级运营补贴18.816万元,2023.11-2024.3养老机构护理员岗位补贴9.688万元及2024.1-2024.3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市级运营补贴45.5万元(详见附件),共计107.3582万元。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监督联系方式:财政局监督电话 电话:84011710
民政局监督电话 电话:84012392
长沙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敬老院市级运营补贴及护理员岗位补贴分配表
2.民办养老机构市级运营补贴及护理员岗位补贴分配表
3.2024.1-2024.3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市级运营补贴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