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依据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7〕11号)。
二、监测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长政函﹝2016﹞207号)、湘卫疾控处便函〔2019〕100号。
三、监测基本情况
1.市政供水机构:共4家。
2.末梢水点位及数量:末梢水点16个,其中星沙水厂10个,榔梨水厂3个,黄花水厂2个,廖家祠堂水厂1个,共监测末梢水48份。
3.监测频率:2023年10月、11月、12月各1次。
4.检验方法及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2)进行检测,共开展13个项目,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铁、锰、游离氯、氨(以N计)。
5.监测时间:2023年10月23-26日;11月21-23日、12月11-14日。
四、评价标准
水质卫生评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进行评价。
五、监测结果
12份出厂水、48份末梢水检测结果,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特此公示。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