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3日16时40分,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7#栋4楼电梯井电梯轿厢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5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区规划建设局、区总工会、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执法局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工委派员参加。经事故调查组集体讨论,认定: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9·13”亡人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非生产安全事故。2026年1月13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7号,联系电话:0731-84012551)
附件: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9·13”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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