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31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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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杰委员、罗志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谋划 联村共建 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提案”收悉。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局主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供销社会办,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建议认真梳理、合理分类,明确分工,迅速落实各项办理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职责,迅速指定我局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专办,明确专门负责人员,做到件件有答复,条条抓落实。二是加强沟通对接,4月12日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到福临镇同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当面协商交流,认真倾听委员意见和建议,了解委员意图和想法。三是注重办理实效,严把质量关口,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向代表们汇报,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针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一、关于“靶向引才、精准用才,充实人才库”的建议

(一)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去年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骨干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了县区“1+1+N”系列人才政策和23个配套实施办法。

二是坚持引育并举。出台《长沙县院士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目前共有10位农业院士在我县建成16个合作平台和工作基地。组建由刘仲华、邹学校、印遇龙、柏连阳等院士领衔的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建立金井镇、高桥镇2个科技特派员示范工作站。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高标准建设140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支持江背镇特立人才服务驿站、高桥镇的“新农人”空间站建设,开发长沙县星光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和“星光人才”微信小程序,推行“星光人才服务卡”,启动松雅湖人才公寓和毓秀·梨江人才主题公园建设。先后举办“迎老乡、回故乡、创三湘”、企业家座谈会等系列活动。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夯实村级党组织队伍建设、人才建设,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组织基础,提供路径探索。

一是做好驻村帮扶选派和管理工作。结合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新一轮轮换,扩大驻村帮扶覆盖面,将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纳入选派范围,已基本完成人员摸底工作,下步将统筹考虑有相关经济、文旅、基建等专业类干部优先选派到特色产业村,进一步推动优势资源向重点村倾斜。5月份完成工作队轮换交接,6月份将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着力解决肯干、会干、干好等问题,助推乡村振兴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加大乡村实用人才的培育力度。加大对农村经营管理、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人才的培训,进一步加强《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帮助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积极申报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名匠工作室。

三是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做好第十六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不断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质量,努力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提高农民致富能力等方面作用。

四是推进博士服务团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和支持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开展工作,依托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背后的资源,对县内特色产业一线开展走访调研,探索建立企业、院士、高校产业技术联盟,协助引进院士基地,力促“低镉阻镉”科技成果初步转化,推动产业发展。

二、关于全面摸底,因村施策,盘活新资源的建议

一是继续做好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以来,我县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主体任务,并逐年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目前,全县涉农的14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共清查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约31.1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约21.18亿元;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约37.31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约20.66万亩;界定成员60.84万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等相关信息已纳入农村产权管理系统,上报率为100%。完成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变,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了制度基础。

二是持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总体布局,根据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村分析确定路子,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县内涉农的村、社区已逐步探索形成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物业经营型、村庄经营型、村企共享型、服务创收型、土地股份合作型、资本运营型、供销推动型九种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三资清查,积极统筹、整合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指导村(社区)将可直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产如机动田、水面等依法依规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承包,提升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对村内闲置的房屋、养殖场房、闲置露天晒粮场等进行修整维护,增加必要的配套设施,深挖潜在资源,保障集体资源不流失,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整合如帮扶单位、社会公益组织或个人捐赠的资金、设备、技术等,投资新建标准化厂房,建立盈利性的广告牌等符合本村实际的产业发展项目。

三是创新出台保障措施,拓展发展路径,集中出台发展集体经济“政策包”。为助推全面建设乡村振兴标杆区,进一步畅通资本、人才、服务下乡通道,推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我县下发了《长沙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21〕17号),2022年下发了《长沙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2022—2025年)》(长县农组发〔2022〕6号)。着重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着重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要素方面,主要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以及闲置的公益设施等;二是着重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方面,主要是给予扶持政策、激励政策等;三是着重实施更加开放积极的人才政策方面,主要是支持能人下乡和提升村干部带头积极性等。今年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长县农办发〔2023〕10号),充分发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优势、资源优势,构建村级集体经济结对帮扶体系,着力提高我县10个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是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为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县在2020年出台了《长沙县推进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明确由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奖励资金,设置发展集体经济的增幅奖和项目奖等两个奖项。对年度内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达到10%的村分级奖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不超过3万元,同时对完成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标任务且经营性收入增幅达20%的村(社区),年度绩效奖金在镇(街道)对村(社区)考核定等基础上再上浮20%。2021年出台了《长沙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2022年出台了《长沙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2021年至2025年,对达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标准的4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县财政对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每年5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奖励。经考核,2020年奖励49个村121万元,2021年奖励40个村共计200万元,2022年奖励16个村共计75万元,奖励资金全部按程序奖励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

三、关于统筹谋划,联村共建,打好组合拳的建议

(一)关于用地保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为依托,优化集体项目用地布局配置。长沙县历来高度重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县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计年中入库,村庄规划成果也将于年底批复,通过不断夯实、发挥规划指导引领作用,消除集体建设项目落地的规划障碍,也促使项目用地选址更加科学、规范,确保项目快速建成投产。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长沙县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长县政办发〔2023〕6号),已于4月7日正式印发,目前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正在办理第一批次集体建设用地。二是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湖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问答》文件精神,各地在县域范围内根据村庄分类与布局统筹确定各乡镇(街道)到2035年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203范围为基础适当优化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省市相关技术要求,组织技术单位修订了《长沙县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2021—2035年)》,并于二月份和三月份分别征求了各镇(街)意见,暂未收到各镇关于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稀缺方面的反馈意见,建议相关镇街根据实际用地需求,及时与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对接,合理布置产业项目用地。三是根据《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为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四是针对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县自然资源局均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跟进土地报批工作,尽最大努力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助力特色产业发展。

(二)关于联村共建

我县正在试点江背镇“比亚迪产业园配套设施”抱团项目、北山镇“标准厂房”抱团项目、春华镇“集体经济公司”抱团项目、开慧镇抱团项目。四个“飞地抱团”项目分别采用两种组织运作模式,开慧镇和春华镇采用“平台经营模式”,由镇内的行政村抱团成立平台运营公司,经营项目广泛,可参与各类农业、市政项目,在平台经营的抱团模式下,落地见效速度快,但收入是浮动变化的,受政策影响较大。江背镇和北山镇采用“项目入股模式”,由镇政府牵头组织进行抱团入股,投资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升值空间较大的商业地产建设,村集体从中获取租金分红,该种模式能获取稳定固定收益,但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目前春华镇“集体经济公司”抱团项目、开慧镇抱团项目已取得一定效果,江背镇、北山镇项目正在办理用地手续,郭瑞副书记、涂亚鹏副县长5月16日还进行了专题调研。后续我局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在其他镇(街)进行推广。

(三)关于农文旅融合

长沙县依托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及资源,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激发乡村消费潜力,在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背景下,深挖文化内涵,多元融合打造乡村旅游优质品牌。

江背镇村落景区一体化运营的“123”模式,让“麦田里的袁老”画像登上各大视频榜单,田间地头的红薯等土特产成了旅游商品,增彩创收。深度融合共建后的村落,移步换景,把“盆景变美景”、把“美景变钱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黄花镇银龙村“村集体+骨干文旅企业+全域发展”的“1+3+N”融合发展模式,万株绣球花绽放乡间田野。在全村人的努力下,房前屋后的普通景色成了乡村旅游的载体,为乡村增“颜”又提“质”。金井镇“村集体+旅游”模式,以茶产业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把茶产业发展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推出了茶馆品香茗、小院食茶餐、民宿藏茶田的旅游线路,一幅幅悠然自得的“茶香引客来”的美丽画卷在金井大地上徐徐展开。

2022年成功推荐金井镇金龙村、果园镇花果村创建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2023年推荐黄花镇银龙村、青山铺镇天华村、江背镇金洲村、金井镇石井村创建湖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通过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知名度,促进周边居民就近就业,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文创等赋能乡村旅游发展。

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入推进文旅融合样板区打造,将旅游资源转化为撬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四)关于供销推动

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工作大局,与村党支部合作,开展“村社共建”,共同打造“党支部+村级供销合作社”模式,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坚持党建引领。村供销合作社由村“两委”负责人担任法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领导作用。建立城市社区与试点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城乡共建平台,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产品出村,引流入村,带动村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

2.加强业务指导。村供销合作社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和供销社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各试点村将村供销合作社作为主要的村级集体经济运营平台,尝试将本村小型村级工程建设、劳务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业务由村供销合作社承接。

3.争取政策支持。帮助村供销合作社争取省、市供销社,及县内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的支持政策。为给予村党支部在村供销合作社更多的权益,在股权设置时考虑了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大股东。

4.大胆探索创新。丰富“党支部+村级供销合作社”试点内涵,力争在吸纳农村能人入股、设置岗位股、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等方面取得突破,积累更多经验,加大工作力度,从业务上带动村供销合作社发展,帮助村供销合作社做大业务流量,达到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目的。

感谢你们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函复。

                            长沙县农业农村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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