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048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6-06   来源: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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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安置小区实施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的建议收悉。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局主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星城控股集团、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会办,我局根据各会办单位意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走访、调查,分析安置区停车乱象问题主要由规划中缺失配建停车场、停车位不足、人流车流集中、缺失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不强、居民有序停车意识薄弱等方面引起。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答复意见

针对建议中提到在县主城区三个街道安置区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的建议。我县城区共有安置小区24个,我局通过集中走访研究,一是发现大部分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薄弱,供需紧张;二是“僵尸车”清理不及时,车位周转率不高;三是小区内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多方博弈,资金管理存有异议;四是文明规范停车宣传有待强化;五是部门管理和日常监管存在缺失。

根据我局多次会同会办单位现场踏勘以及《长沙县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文件中明确的职能职责,一是我局将同街道多跟居民代表沟通,征求意见,率先对意见统一的片区进行试点;二是待居民同意后,可由街道社区引进国企或第三方企业实施建设及运营,由社区对其管理和服务进行全面监督,其收益由社区主持分配;三是督促街道社区全面梳理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小区内空坪隙地,建设停车场或将商贩统一划分至指定区域摆摊,从而疏通堵点;四是改造完成后,将安置小区停车数据免费接入星城控股集团智慧停车平台统一管理,做到数据资源共享;五是由我局督促县交警大队和县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背街小巷的执法力度,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六是联动物业、党员居民代表对安置小区居民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规范停车工作氛围,提高居民规范停车、倡导群众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安置小区及周边现实条件不充分。目前,大部分安置小区道路较窄,按标准施划停车位后,车位数量远不及所在区域居民机动车数量,且多数安置区周边无闲置用地用于建设停车场,依然会导致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

(二)安置小区业主及租户协调难度大。安置区门店行业类别较多,业主普遍认为实施智慧停车管理后,将对住房招租、门店招商带来不利影响,增加业主及租户的额外生活开支,且会导致门店客源严重流失,业主租房利益严重下降,因此业主和租户存在抵触心理,导致实施难度大。

(三)前期投入成本高。安置区实施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体量大、闸机多,建设成本较高,投资回报较低,运营收回成本周期长。

(四)缺乏对僵尸车处置措施。对于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车辆部门分属不明确,导致僵尸车处置困难,只能暂时拖离代为保管,存在管理风险,且代管也长期占用公共资源。

三、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长沙县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文件中职能职责的划分,督促各街道明确负责人,对标对表,确保整治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先主后次,先易后难。根据“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路内再路外,先重点区域再次要区域”的工作原则,先易后难,逐街逐巷依次治理。

(三)执法协同治理违停乱象。我局将牵头组织县交警队、县执法局和街道对违停现象突出的路段开展重点打击,对安置区违规设置的地锁、锥桶、石墩等非法侵占停车资源的进行整治,对共享单车及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摆放和拖离行动。

(四)借鉴优秀地区经验案例。我局将会同各会办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前往湘江新区润泽园小区学习,借鉴其治理经验,与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安置小区的智慧停车管理和治理。

感谢您对安置小区实施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函复。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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