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1-20   来源:  长沙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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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县政办发〔20221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长沙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9日        


长沙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20212025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实现更高水平全民健康、开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62,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连续13年荣获“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在全力建设医卫健康现代化强县的进程中,“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与任务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发展基础

1.健康长沙县建设有效推进,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及时启动实施健康长沙行动,有效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15项重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社区(村)、健康促进机关、学校、企业、医院等各类健康场所的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入选全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荣获“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国家卫生乡镇3个。2020年末,居民期望寿命提高到80.5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20/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8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1%,全县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2.医疗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医疗资源稳步增长。实施《长沙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面形成30分钟县域内实现住院、15分钟内到达最近就医点的全覆盖网络体系。县妇幼保健院、北山镇中心卫生院、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县一医院医技大楼、金井镇中心卫生院门急诊综合楼等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全力推进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及县中医院二甲创建配套共建项目开工开建,逐年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维修改造及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消除了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县一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审。2020年末,长沙县县域内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90家,其中三级医院2家(长沙市第八医院、湘雅博爱康复医院),二级医院7家(综合医院3家、专科医院4家),一级医院25家(综合医院23家、专科医院2家),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327家,村卫生室210个。2020年末,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7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为3.9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为0.63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性床位数3.8张。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启动了现代医院管理章程制度试点,获得省政府“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的荣誉。依托区域内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形成以5家县级医院为龙头,片区网格化管理,协同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医联体格局。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促进优质资源上下贯通、自由流动。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医联体为依托、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的高血压医防融合管理模式。按照“五个一”的防治要求探索出了“县治、乡管、村防”的全省可复制、可推广模式。成立综合监督科,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双随机”重点抽检任务完成率为100%,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实施《智慧医疗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建立长沙县智慧医疗云平台,全面建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资源三大数据库。推进“三医联动”,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之间共享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等医疗服务资源数据,实现与医保、金融支付等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的功能。全县共建成医联体26个,双向转诊“上转下”增长20%,县域内就诊率为70.89%。开展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县内1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了基本及以上标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率100%。

4.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免费提供12大类46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了覆盖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和疫苗冷链储运系统,基础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要战略性成果。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继续控制在低水平。成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试点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承担“国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连续两年获得全国先进项目点荣誉。2020年,肿瘤监测报告发病率316.89/10万,报告死亡率189.04/10万;血吸虫病、疟疾均已达消除标准。再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开慧镇、金井镇、果园镇获评“国家卫生乡镇”。

5.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县形成了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涵盖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私立诊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县中医院拥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脾胃病科和骨伤科;县一医院开展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理疗科门诊;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全县7家乡镇卫生院与长沙市中医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与县中医院建立医联体。全县中医药健康管理人群覆盖率达国家标准。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6.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下降;全面落实基本医保与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城乡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报销比例达到50%~85%,大病报销比例60%~85%,城镇职工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8%~97.6%,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70%。医保经办服务效率不断提升,按照“四级九统”的要求,涉及“一件事一次办”的医保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全面优化和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继续完善以住院次均费用为基础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改革持续推进,全面启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推进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开展抗菌药物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96%,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采政策,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推进高值耗材治理。

7.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有力,计划生育服务加快转型。完成了农村适龄妇女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97.3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6.95%。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近视筛查显示幼儿园6岁组幼儿、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为6.17%、20.70%、72.75%和83.11%。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着力打造“两院一体”式“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出台一系列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产业发展、土地供应、税费优惠、投融资、财政补助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探索建立了医防融合、医养融合、医教融合、智慧医疗、医联体建设“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2020年末,全县已经建成5家医养结合机构。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二)发展机遇

1.健康中国建设战略决策赋予新使命。党中央制定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高度重视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行动促进,将健康中国建设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并置于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纳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动新变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再次体现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极端重要性。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级各部门对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为推动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加快健康长沙县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3.科学技术创新革命培育新动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变革纵深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基建”助力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模式数字化转型提速,基因工程、分子诊断等重大技术加快转化应用,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关键支撑,将深刻改变卫生健康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加速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新常态转型。

(三)主要挑战

1.人民健康风险和影响因素持续存在。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对居民健康构成重大风险,地方病、职业病不容忽视,“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迸发,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面临的压力持续增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和意外伤害对健康的损害持续存在,全县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2.卫生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县域医药卫生体制进入攻坚的“深水期”和“瓶颈期”,“三医联动”改革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滞后,医疗资源质量与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缺口较大、服务能力较弱。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存在短板。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中医服务传承创新不足。出生人口持续下降,总量增长趋势减弱。疾病谱变化、老龄化和人口结构改变与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等,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构成下降缓慢,对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视察的重要指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大力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力建设卫生健康强县,打造健康长沙县,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模式,切实保障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将健康促进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健康优先、突出健康目标、向健康倾斜和着力保障健康需求,建立健全社会共同促进健康的机制体制,推进健康行动计划,引导居民履行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2.需求导向,改革创新。以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步伐,发挥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开展卫生健康的制度体系创新,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技术水平。

3.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人口分布和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人民共建共享和健康公平可及。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探索健康城市建设,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居民卫生健康需求相适应、覆盖全体居民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优质高效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的特色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大幅改善,医疗保障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2.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健康行动计划

1.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持续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完善健康科普规范化管理和信息传播机制,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拓展平台载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全面落实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构建信息化营养配餐指导模式,持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培养基层骨干,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积极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团、健康超市、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到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戒烟门诊。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到2022年,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

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县、镇(街)、村(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规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探索建立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以及环境影响因素监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报送、归集、分析和研判。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溯源分析,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率达到100%。加强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积极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

丰富爱国卫生运动新内涵。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深入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科学佩戴口罩、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等健康生活习惯。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积极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建设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爱卫工作法治化保障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爱卫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

2.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落实全面三孩政策配套措施。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人口监测,把握人口发展规律,持续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关爱女孩、创建幸福家庭等活动,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和养育子女的能力。全面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全覆盖。到2025年,全县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相对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实现自然平衡,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

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和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探索出生缺陷重点疾病“一体化”防控模式。推动将儿童出生缺陷疾病诊断和治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

大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自建自营、合作或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全县建立1所公立区域综合托育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按照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标准,建立若干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争取在50%的社区建成普惠托育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家庭科学养育指导到位率80%。

维护中小学生健康。持续完善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将学校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设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将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考试内容,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考核的重要指标。探索中医特色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预防肥胖、近视等疾病,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儿童青少年总新发近视率逐步降低,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

维护职业人群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增强县、镇(街)等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装备,推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企业建设。以农民工尘肺病为切入点,继续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对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农民工实施财政专项救助的“一提一降一助”举措。

维护老年人群健康。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以及医养机构,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县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快完善以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和老年期痴呆患病率有所下降。

3.防控重大疾病

积极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进一步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增强部门合力,积极创新举措,形成慢性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增加县域内心脑血管介入治疗机构,进一步深化以家庭医生团队为核心的慢病医防融合管理模式,推动两病的规范化防治。以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为依托,成立县肿瘤防治中心,逐步扩大肺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重点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覆盖人群,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引进癌症诊疗技术和设备,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癌症诊疗能力和水平,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将县域内慢阻肺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到2025年,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超过70%。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低于12%。

有效防控传染病及地方病。加强血吸虫、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控。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继续食用加碘食盐,巩固居民持续补碘措施。在星沙城区设立艾滋病性病等重点传染病治疗门诊,提升传染病诊疗和防控能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以及监管场所病例管理机制。每年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保障艾滋病宣传教育、扩大检测与治疗、综合干预、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推进。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试点县建设,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

(二)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探索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和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政府保障、分级负责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足额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经费支出,支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步完善拓展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及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探索建立临床医务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交叉培训机制,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能力提升。

2.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通过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或明确统筹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探索在县域医联体内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等协调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督考核,探索将医疗机构履责情况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推动镇(街)及村(社区)设立或明确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将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镇(街)及村(社区)绩效考核。

3.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提升传染病检测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处置方案。加强卫生应急人员配备和培训,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社区指导、物资调配等领域。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试剂和防护物资储备,引导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倡导居民家庭储备适量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不同风险情景的演练,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

4.健全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体制。建立分层分级分流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中心(站点)的布局建设和人员、车辆、设施设备的配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以及重症、呼吸、麻醉、感控等相关学科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床位、物资等医疗资源,全面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诊疗及救治能力。

(三)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是政府向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在“十四五”期间,建成以县人民医院为县级龙头医院,县一医院为北部医疗中心的南北两极医疗中心结构,建成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县精神病医院、县二医院,启动县一医院肿瘤中心、县一公卫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等在内的五大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为基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对经营良好的民营医疗机构扶持其向差异化方向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县域内举办妇儿、老年护理、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

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等设施建设。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按要求配套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内建设,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合理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公共卫生功能,建成社区卫生服务联盟。在“十四五”期间,逐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维修改造项目。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落实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服务资源合理配置。

持续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补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短板更新与添置基层医疗机构数字化心电图机、人工呼吸机、洗胃机、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CT、彩超、麻醉机、除颤仪、急救、康复、中医等设备;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学科配套医疗设备建设,肿瘤中心配套设备建设,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配套设备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管理水平和救治能力。

2.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均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使县人民医院真正成为县域医疗中心。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服务能力强、医疗技术领先的科室,重点推荐12个建设成为省、市级医学重点科。强化县级医院区域影响力,积极与科研院校建立深度合作,按照差异化发展方式每家县级医院重点建设12个重点专科。争取将所有满足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县级医疗次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医院。加强县域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县域综合医改,重点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疗资源协作、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整体推进,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县星沙医院、县二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县一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完成二甲复审,加大对中医人才引进及中医事业的投入,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专科医院,加快规划开展重症监护病房及介入治疗科,增编扩编引进重症监护及介入治疗学科带头创新型人才,开展中医妇科病区、中医儿科病区,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需求,建立儿童脑瘫康复病区,残障儿童康复病区,增加儿童早期教育中心,月子中心等。

3.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推进分级诊疗,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多机构执业备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推动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人群。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常态化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例分析等服务。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

4.推进医养机构与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建立健全医养业务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不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二级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到2025年,新建设12个医养机构。

5.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配备充足的专(兼)职人员,建立起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全过程和全流程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诊疗行为管理,建立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等数据信息库,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管理,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提高医用耗材临床应用规范化水平。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测和考核,做好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等临床使用管理。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网格化布局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在未来规划中考虑组建城市医疗集团。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加快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动医联体细化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形成责权利明晰、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医疗服务接续高效的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列为重点指标,逐步探索将健康结果作为考核指标,促进医联体形成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夯实县内以五家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分片区网格化管理的医联体模式,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补偿运行、监管评价、费用控制、医保支付等关键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以及医院核心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坚持“优绩优酬”原则,落实“两个允许”与公立医院薪酬自主分配权,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制定并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方法。

3.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医保目录,规范医保支付政策确定办法。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衔接机制;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认真执行筹资相关政策,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可持续;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完善基金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对存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对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出应对风险的建议措施并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动态调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探索出台县域范围内紧密型医联体(含医共体)医保总额控制办法,积极推进医联体(含医共体)医保管理相关工作;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实施退出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纳入协议管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构建医保信用评价结果与医院的绩效考核、医保费用结算挂钩的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将医保领域信用管理纳入社会公共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线索督办和查处反馈制度;完善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化经办服务大厅(窗口),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保护参保人员信息安全,推进医保管理创新。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规范加强与商业保险合作机会,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实现全流程、无缝隙公共服务和基金监管。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民医保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健全医药供应保障制度。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积极稳妥扩大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范围,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促进中选产品优先合理使用。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严格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探索短缺药品联动会商工作机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制度。

5.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

(五)大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1.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县中医院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省级重点专科脾胃病科和骨伤科建设,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和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经典科(经典病房、病床)试点,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或参与中医药重大基础性课题研究。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提升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县精神病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和中医护理建设。推进县二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人才队伍、师承教育、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中医药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基层中医示范专科和示范中医馆(旗舰中医馆)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贯彻落实省、市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实施,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

2.健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长沙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建设与管理,继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针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慢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到2025年,全县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馆、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0%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3.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加强中医药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加深民众对中医药的理解、认知和认同,让民众掌握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完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机制,掌握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基础信息和中医药素养水平。

4.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鼓励公立医院依法采购县域内优质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中药饮片和药品。协助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与乡村旅游、生态建设、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

(六)强化卫生健康保障支撑

1.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信息动态更新;继续深化长沙县区域卫生智慧医疗试点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长沙县智慧医疗云平台,实现全县医疗健康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功能整合、协同应用、互联互通。逐步整合微信公众号、APP等门户统一登录,加大远程医疗、LISPACS系统建设,基本建设疫苗监管、院前急救、科研培训、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职业健康、健康教育宣传、综合监督执法、信息安全、容灾备份、运维管理和AI药品智能辅助、卫生健康业务监管、疾病监测等系统。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提升医疗机构软硬件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特别是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社区实现服务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制定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措施。

2.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做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行业学法考法普法用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水平。

3.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医学人才需求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以需定招”。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渠道。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加大公共卫生、临床药师、卫生信息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全面保障合理待遇,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激励机制,调动医疗卫生人才的积极性。

4.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把医学科技创新作为重点科建设和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发展的驱动。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院校协同,合作共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基地)、医学中心、研究中心等人才培养和创新基地,积极承接和转化其先进技术、科研成果。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合作,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

5.加强卫生健康综合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业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确保安全投入。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医疗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加强医院安防建设,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市级“平安医院”建设标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县级“平安医院”建设标准。加强医院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环境,确保医患食品安全。

(七)积极培育和发展健康产业

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产业。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依法依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2.拓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和新领域。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协助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中医药种植产业。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

3.加强医药技术创新,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发展专业医药园区,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和高端医疗技术,大力推进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深入互联网医疗领域,积极培育精准医疗、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等潜力领域。

四、政策保障与组织实施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各级各部门将“健康长沙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康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和任务,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卫生健康工作。健全规划实施的推进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二)完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加大对综合医改和“健康长沙县”财政投入,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按政策规定足额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健康投入责任,建立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分担机制。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完善分级承担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进一步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建立科学、稳定、适应卫生发展、符合区域经济实力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政府卫生支出规模逐年增加,到2025年,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左右。落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政策,全面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财政投入结构,政府新增卫生健康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并向公立医院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倾斜。努力拓宽卫生投入渠道,乡镇本级财政支持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卫生投资领域,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优化健康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卫生人员资源,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通过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引进、人才储备等方式大力引进各类卫生人才。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入编。强化管理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加强乡村医生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通过定向免费培养、专业教育和转岗培训等方式,扩大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适当增加公共卫生领域编制;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高级人才按相关政策给予特殊人才津贴,购房参照政府相关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优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推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聘用;落实“两个允许”,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

(四)加强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价县政府将规划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统筹协调推进规划的实施,积极开展对本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评估。依据自身情况,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过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制,对考核内容的认定程序、办法、标准等制定具体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本规划期满后,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附件:1.长沙县“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指标

2.长沙县“十四五”(20212025)重大项目计划表

3.长沙县“十四五”(20212025)设备建设计划表


附件1

长沙县“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5

≥80.5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3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4.2

<12

预期性

4

婴儿死亡率(‰)

1.85

<5

预期性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69

≤5

预期性

6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0.68

≤12

预期性

健康生活

7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5.1

30

预期性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5

23.3

预期性

健康服务

9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8

6

预期性

1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

3.16

预期性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5

0.75

预期性

11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9

4.19

预期性

12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0.4

0.54

预期性

13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1.9

4

约束性

14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6

增长30%

预期性

15

每千常住人口3岁以下幼儿托位数(个)

0.19

4.5

预期性

16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2.41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

约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40

≥70

预期性

健康保障

18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待国家公布

25左右

约束性

1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20

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80

稳定在80左右

预期性

21

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含大病保险)(%

63.5

70

22

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

70

70

预期性

23

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

3.14

70

预期性

24

药品、医用耗材通过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率(%)

药品达到90%,高值医用耗材达到80%

预期性

25

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覆盖面(种类)

药品157个品种、高值医用耗材1

药品不少于500个品种,高值医用耗材覆盖前5大类

预期性


附件2

长沙县“十四五”(20212025

重大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预计总投资(万元)

1

长沙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

长沙县医健投

项目位于长沙县黄花镇,东临东十线,北临滨湖路,净用地220亩,总建筑面积约22.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感染楼等,项目拟建成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拟设1200床

244435

2

长沙县中医院创二甲配套项目

长沙县中医院

在县中医院东侧新征用地约17亩,拆除食堂及2栋职工宿舍楼,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职工周转住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总建筑面积约17900平方米

12000

3

长沙县精神病院整体搬迁项目

长沙县精神病院

在县中医院东侧新征用地约60亩,按4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诊、住院、医技、工娱、保障、行政管理、职工周转用房、生活设施等用房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

27463

4

路口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路口镇卫生院

项目选址于路口卫生院麻林分院处,拟拆除原有房屋进行新建,规划占地面积11.2亩,按70床进行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400平方米

4800

5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选址于花园新城片区东六线以东、福中道以南、双馨路以西、秋江路以北,总用地面积39964.1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4647.75平方米,按照一期400张,二期99张床位规模总体规划分期建设。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0261.21平方米,设400张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住院楼、感染楼、地下停车场和配套设施工程等

48500

6

黄花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黄花镇卫生院

项目选址于黄金大道与远大路交汇处,规划占地约50亩,按200张床位整体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

19800

7

果园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果园镇卫生院

项目选址于浔龙河生态小镇内,黄兴大道西侧,规划占地面积约10亩,按照医养结合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7190

8

高桥镇卫生院择址新建项目

高桥镇卫生院

项目选址于S207与规划府前路交汇处,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0亩,按200个床位整体规划,分期实施,一期按70床进行规划建设,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

6662

9

江背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江背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选址江背镇五福村姚家冲组,规划占地面积约30亩,按200张床位整体规划,分期实施。一期按99床进行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完成门急诊、医技、住院、公卫和后勤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9000

10

长沙县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项目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北侧扩征46亩内新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配套建设职工值班用房,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新增100个床位,新增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28000

11

县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及传染病防控应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

县疾控中心

改造的范围为县疾控中心东西楼两栋,其中东楼1F5F,西楼1F6F(4F、5F仅改造实验室外部公共部分)。改造面积为6696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消防水池、室内拆除、室内装修、外墙装修、电气、给排水工程、软件智能化等改造工程

1104

12

长沙县肿瘤治疗中心建设项目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北侧扩征46亩,新建肿瘤防治中心,新增150个床位,新增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19000

13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

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占地50亩,在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一期建设的基础上,以“medical mall”模式,新建标准病区、弹性病房、中老年妇女健康管理中心、产妇儿健康管理中心、儿童康复保健中心等等业务用房。将妇幼孕保健(中老年妇女保健)、护理、生育、健康等进行融合,满足女性的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

58000

14

安沙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安沙镇卫生院

规划占地约30亩,按二级医院标准整体规划,分期建设,一期按一级医院标准99张床位进行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9000

15

泉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第二中心

泉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选址于顺泰路以北、桂花路以东,占地面积约7.8亩,新建总建设面积约8000平方米。

6000

16

星沙医院医养结合(湘龙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星沙医院

规划新建公卫楼、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医养结合楼、后勤服务楼,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32000

17

黄兴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黄兴镇卫生院

新建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公卫楼和职工用房,按200个床位进行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

29000

合计

561954


附件3

长沙县“十四五”(20212025

设备建设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预计总投资(万元)

1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持续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补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短板,更新与添置基层医疗机构数字化心电图机、人工呼吸机/器、洗胃机、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麻醉机、除颤仪、急救、康复、中医等设备;

5000

2

学科能力配套设备建设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发展中医院骨伤科、脾胃病科;县一医院护理科、普外科;县妇幼儿科、乳腺外科、产科;县二医院胸痛中心、泌尿外科;县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科;县星沙医院高血压专科、心血管内科

3600

3

肿瘤中心配套设备建设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MRI、DSA、直形加速器、冷冻消融等肿瘤治疗仪器设备

18500

4

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配套设备建设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检验、放射、液氮、病床等救治设备

2200

合计

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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