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日期:2019-12-19   来源:  长沙县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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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2019-2878727_332 统一登记号: CSDR-2019-01009
公开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公布日期: 2019-12-19
生效日期:  2019-12-19 信息时效期: 2022-12-3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CSDR-2019-01009


长县政办发〔2019〕12号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县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长沙县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长沙县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省、市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长沙县夜间经济发展活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4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彰显特色的原则,依托长沙县独有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以及“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国家级生态县”“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城市荣誉,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和消费动能,着力发展“青春时尚型、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活跃、规范、有序的夜间经济环境,擦亮“星沙商圈”夜经济名片。

二、总体目标

按照“让城市更亮、让市民更潮、让消费更火”的工作思路,用三年时间打造一批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集聚区,创建一批具有带动辐射效应的夜经济示范点,培育一批具有区域标识度的夜经济场景,形成一批施行标准化管理的规范点。到2022年,全县建成特色夜市街区6条以上;打造2个具有全国知名度、10个具有全省知名度的夜消费名片;新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亿元以上,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在全力拓展“一核三城”,着力构建“两轴四区”空间布局的基础上,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为突破口,完善夜间消费设施、丰富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在“夜食、夜购、夜游、夜宿、夜行、夜娱”等六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延伸“星沙商圈”产业链条,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丰富“夜食”文化。重点培育浔龙河、未来漫城、吾悦金街、梨陶公庙等主题美食街区,规范提质泉塘泉星、湘龙城西等夜宵集聚地,形成风格明确、特色鲜明的夜市街区。鼓励老湘食、秦皇食府等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明城国际、碧桂园威尼斯等星级酒店以及有条件的餐饮个体户延长营业时间,探索文化+美食的新模式,开发深夜食堂,树立品牌文化。积极发挥口味小龙虾、烧烤等高人气、高口碑的本土品牌影响力,培育500万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2家、100万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5家。(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文旅局、各镇(街))

(二)繁荣“夜购”商圈建设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商业综合体7个,加快将“星沙商圈”打造为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商圈。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企业建设24小时便利店。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和主题节会,鼓励商家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刺激拉动夜间消费。重点培育长沙海吉星、水渡河市场等以夜间交易为主的农产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力争打造成为立足全市、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夜间农产品交易中心。支持餐饮、商超等实体零售企业构建VR网上商城、社交电商等互联网消费新场景,拓展“零售到家服务”。推广景区的刷脸入园、酒店的刷脸服务、商超的刷脸支付等,拓宽夜购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城管局、县执法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各镇(街))

(三)增强“夜游”体验。发布《长沙县夜游地图》,推出夜游精品路线,鼓励旅行社团、大中院校的学生来我县开展夜游活动。围绕松雅湖、田汉艺术小镇、影珠山森林公园、通程商业广场、吾悦广场等休闲功能区,鼓励景区夜间开放,开展实景演出、室内外秀场演出等旅游演艺,举办主题灯会、水上声光秀等夜间文化体验活动。突出文本、音乐、产品与主题的创意编排,围绕星沙地铁沿线等城市主干道高层建筑打造品牌灯光秀。依托松雅湖在每年重点节假日推出多场无人机表演秀,力争将其培育成为领跑全市、领先全省的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松雅湖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各镇(街))

(四)提升“夜宿”品质。根据实际需求,引导市场增设特色(主题)酒店、民宿、木屋、帐篷等多元化的住宿设施,全县星级品质酒店达10家,特色精品民宿20家。加强旅游“红黑榜”评定工作,在主城区和重点景区的酒店、民宿开展诚信经营守信承诺行动,提升夜宿品质。积极对接湖南国际会展中心、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承接大型国际、国内展会的住宿,延伸会展经济生态链。做好“星空”文章,依托板仓国际露营基地、红旗水库、黑麋峰等景区,加强旅游景区厕所、停车坪、公共用水、垃圾收集等基础配套,打造高品质户外露营活动场所。支持慧润农科新城科普基地、慧润地锦体验农场等民宿特色旅游项目发展壮大。鼓励夜经济载体举办龙虾节、音乐节、帐篷节、花海节等主题活动,提高游客参与度和逗留时间,丰富游客的住宿体验。(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各镇(街))

(五)优化“夜行”服务。加强夜间经济街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各街道和长沙保利广场、长沙百联奥特莱斯、浔龙河、松雅湖等重点夜经济发展载体的需求,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置,按需增加夜间运营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梳理夜间经济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新建立体停车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等措施,为夜间消费群体提供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在夜间经济集聚区周边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共享汽车站点,科学确定投放数量,规范站点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执法局、星城发展集团、各街道)

(六)打响“夜娱”品牌。适时延长长沙县图书馆、长沙县文化馆晚上的开放时间,重点打造24小时悦读空间、悦艺空间、悦动空间。支持田汉实验剧场引进和培育花鼓戏、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艺术项目,做大做强“雅韵星沙·周末有戏”文化品牌。推进深夜影院、KTV娱乐、健身会所、足浴养生等经营服务场所健康发展,鼓励西西弗里、卡弗书店等复合书店丰富业态,支持夜间经济体举办屋顶派对、玩家公会小剧场等主题活动,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依托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吾悦广场、万象汇、未来漫城等载体,丰富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鼓励商家开展节目录制、影片路演、品牌代言、明星商演等活动,发挥明星效应,带动“粉丝经济”。支持三一乐运魔方、经开区职工活动中心、星沙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综合体承接大型IP赛事,打造运动主题剧和潮玩运动集市,吸引全国潮玩人群聚集,发展“潮流经济”。积极开展赛事进商圈、进景区、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发展“赛事经济”。(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松雅湖管理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执法局、县发改局、各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夜间经济发展统筹推进协调机制,明确“夜经济执行官”。县发改局负责将夜间经济产业发展纳入长沙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县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整合夜间经济产业扶持政策。县文旅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松雅湖管理局负责各自产业与夜经济的融合发展,做好业态引导。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在交通、公共服务、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消防等社会管理方面各司其职,协同实施。各镇(街)负责各辖区内夜间经济重点街区、场景的规划打造和相关活动的举办,以及日常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松雅湖管理局、各镇(街))

(二)加强公共配套。推进商圈、景区(点)、车站、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区域光纤宽带、无线网络等全覆盖,加快5G通讯网络建设。完善智慧文旅系统,优化“一部手机游星沙”功能。改善夜间经济区外围公共区域的城市管理、交通服务、设施条件等,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游客疏散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星城发展集团、县供电公司、各镇(街))

(三)加强政策支持。用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资金,加大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内市政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用好现有的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对商圈夜经济场景提质改造、夜经济重点项目打造、大型主题促销活动等繁荣夜间经济的相关措施给予支持。加快修订《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弥补夜经济发展中的政策支持短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四)加强风险防控。加强食品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增设安全巡逻,严格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商贸综合体、特色街区、夜市夜游等消费场景的亮化设施、广告宣传、区域摆卖等出台规范性制度并向社会公示。适当增加夜间经济区的管理人员,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督促和指导夜间经济主体建立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五)加强宣传推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网络自媒体,围绕长沙县夜间经济示范点和集聚区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星沙商圈夜经济进行品牌包装策划,通过网红直播、街头达人、综艺节目实地取景等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营销,让“星沙商圈”成为“网红打卡地”,扩大“星沙商圈”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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