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全县地税机关税收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于8月中旬对全县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工作开展了自查。
一、成立组织,规范自查。该局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税收执法检查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又能同志布置自查工作。并下发了长地税长发〔2008〕23号文件,规定自查范围为2007年的税收执法情况,要求自查面达100%。
二、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该局2007年共处罚1208户,处罚金额167107元。在此次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方面。格式、内容等有待完善;二是重实体轻程序。导致未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执法的现象;三是税务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细致,缺乏依法治税的意识。
三、加强指导,促进提高。在执法检查中,该局特地请市地税局法规处沈迅君处长和杨利同志亲临指导,指出执法检查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对今后税收执法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该局税政科还编写了《税务执法程序的要求》,并通过公文系统下发到每一个干部,对税务行政处罚程序、执行、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了罗列,起到了提高该局干部税收执法水平的良好促进作用。 (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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