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三农”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23)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长沙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引领广大农村青年学习先进、争当标兵、创业致富、建功农村,为长沙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长沙市委在长沙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指导下联合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3年度长沙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推树工作。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长沙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主办单位:共青团长沙市委、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对象主要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本地农产品流通业(含互联网销售)、农机社会化服务等农业行业连续3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2 月31 日以后出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本人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股东(占股20%以上)。
(二)参评对象所在企业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均在乡(镇)、 村,具有一定规模(参照《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与产业带动作用。农业产业规模要求如下:
1、种植业最低须满足:露地蔬菜种植面积200亩;水果种植面积200亩;茶叶种植面积1000亩;中药材种植面积500亩;大棚设施农业面积80亩;粮食种植面积(双季稻种植面积不低于总流转面积的40%)800亩;烟叶、油茶、其他农林作物面积300亩。
2、养殖业最低须满足:畜禽养殖生猪年出栏量2000;羊年出栏量1000头;肉牛年出栏量1000头;奶牛年存栏量1000头;肉禽年出栏量100000羽;蛋禽年存栏量100000羽;水产养殖面积(不含混合种养)200亩;稻虾(鱼)混养养殖面积 800亩;综合种养结合模式种养种类3种以上,其中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1-2 项任一单项标准的70%、其它产业规模达到上述1-2项任一单项标准20%以上。
3、休闲农业和农旅融合: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1-2 项任一单项标准的40%,且达到“农业产业+休闲产业”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
4、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自产率达到60%以上(或自有原料基地面积达到100亩),且达到销售收入400万。
5、本地农产品电商销售(含直播带货):本地初级农产品占年度销售总额60%以上,且达到年农产品电商销售(含直播带货)销售收入500万元。
6、农机社会化服务:全程机械化(耕、种、收)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4000亩。
7、其它相当于上述层次且实绩突出的。
(三)2020年(含2020年)以后获评长沙十佳农村青年 “领头雁”的企业,本企业股东不再参与本次推树。2018年(含2018 年)以后已获评全国或湖南省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长沙市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等荣誉称号的个人,不再参与本次推树。
三、活动流程
(一)个人申报至长沙县共青团(11月8日截止)
1.申报表如下:
申报单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长沙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区县(市)推荐汇总表》进行填写。
2.相关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原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原件;
(6)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7)年给付租金明细、银行流水等能证明产业规模的材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3.报送要求如下:
按照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汇总表,相关资料7项(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需为10月15日以后),WORD版、纸质盖章扫描版一起采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团县委邮箱youth84011096@126.com,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一份于11月8日12时前,交至长沙县天华北路240号行政综合楼6楼团县委604办公室,联系人:刘泓轩,联系电话:0731-84037469。团县委会同本级农业农村局、组织部人才工作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把关,按照市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择优推荐,并以正式行文上报共青团长沙市委。
(二)实地考察
共青团长沙市委会同长沙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考察组,根据县级推荐名单集中进行复核后开展全覆盖实地考察,经联合考察组严格审核把关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环节人员名单。
(三)现场评审
共青团长沙市委按产业领域和研究方向邀请长沙市部(人才办)、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和驻长高校和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评对象进行现场评审。
(四)网上公示
根据实地考察与现场评审综合表现,排名前10的参评对象作为2023年度长沙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候选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
名单公示结束后将由共青团长沙市委联合主办单位对公示通过人员颁发2023年度长沙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证书,并根据《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给予项目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