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妇联2020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的职能职责。长沙县妇联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团结、组织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协助县政府制定和大力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改善和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5、发挥女性特殊作用,通过多途径,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多形式的有益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和高尚风格,服务社会精神文明。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6、协助县委制定和实施女干部培养和选拔规划,积极推荐、培养女干部。
7、负责妇联网络和新媒体工作以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指导创新。
8、负责指导、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引导服务女性社会组织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在2020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1、思想引领再强化,唱响巾帼礼赞强音。一是传唱一批新时代主旋律。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二是讲好一批新时代女性故事。开展“立足岗位、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主题活动,认真策划“三八”、“5.15”“6.1”等节日庆祝活动及最美家庭展评活动。三是挖掘一批新时代巾帼志愿者。
2、助推发展再主动,提亮创业创新成色。一是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二是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巾帼科技示范基地评比,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进“美家美妇”行动。三是推进“脱贫攻坚巾帼行动”。
3、为民服务再精准,赢得妇女群众口碑。一是开展“大关爱”行动。推进“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用好“两癌”专项救助金,开展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行动。二是建设“大维权”机制。围绕“建设法治长沙•巾帼在行动”主题,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活动。规范妇联信访工作,做好婚调服务工作。三是形成“大联动”氛围。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启动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4、家庭建设再深化,提升幸福安康指数。一是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家庭工作载体。二是开展“扬家风·传家训”活动,广泛传播好家风、好家训,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三是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推进改革再发力,锻造务实高效队伍。一是扩大“联”的范围,推动妇联改革向纵深推进。二是拓展“联”的视野。打造多维立体的“网上妇女之家”。三是畅通“联”的渠道。提升执委履职尽责能力和做好妇女工作的本领,做好“联”字文章,更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基本支出188.41万元(人员支出163.42万元、公用支出24.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级安排的一般性项目支出174.99万元,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截至12月底,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女性创业就业培训奖励扶持经费等项目资金都及时拨付到镇(街)或社会组织。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三公”经费严格按中央省市县规定执行。2020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度实际支出为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实际总支出减少了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1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自评结果及得分情况
结合县妇联实际情况,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自评指标得分为96.5分,支出绩效为“优”。
预算配置评价
在职人员进行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0。
预算执行评价
2020年度预算率完成率高、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控制率较上年下降;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预算管理评价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业务流程执行,加强预算管理的宣传指导工作,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按规定做到了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
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调整及支出手续完备。项目实施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财务检查等必需的控制措施。
资产管理情况
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且得到有效的执行;编制资产管理年度预算,严格按照资产年度预算执行。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建立审批程序。
职责履行评价
到镇(街)或社会组织的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拨付,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八)履职效益评价
1.凝聚“她”的力量,注重思想引领。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线上线下学习活动227场次,年内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妇女儿童工作49条,制作抗疫专题视频《爱的光源》《战“疫”她力量》宣传片,推出“心慧话”心理咨询小程序,推送“巾帼扶贫群芳谱”展播5位优秀扶贫女性故事。围绕“立足岗位、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主题,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厚德建设美星沙 真情礼遇惠好人”等活动。
2.强化“实”的举措,助力创新创业。深化巾帼脱贫、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三大行动,动员妇女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推荐2家单位获评省市级“巾帼双创示范基地”,3家单位获评省市级“巾帼文明岗”,8家单位分别获评县级巾帼扶贫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
3.发挥“联”的优势,着力关心关爱。部门互动,推动“两纲”实施,86项主要指标全面达标,做好“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年受理信访案件78起,调处率100%;为294对离婚夫妻进行深度调解,调和144对,调和率48.9%;为41宗离婚案进行诉前调解,成功调解12宗,成功率29%;开展维权知识进社区16场次,走访慰问特困妇女69 户,抗疫一线医护人员163人,留守、孤残等困境儿童46名,争取各级“两癌救助基金”17.2万元对50名“两癌”患者进行救助,帮扶建档立卡户60户,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12场次;开展“科学育儿 孕育新生”等公益活动3场次;全年26139名适龄女性接受“两癌”免费检查,圆满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4.立足“家”的文章,推进文明创建。年内评选出“文明家庭”71户、“平安家庭”100户、“两型示范家庭”43户、“最美婆媳”60对;毛智军等8户家庭被评为“市文明家庭”;持续推进“伴随成长”公益项目,助力村(社区)家庭教育站点建设;开展“文明家风 科学家教”知识讲座下基层100堂次,受益群众2万余名。
5.紧扣“新”的主题,深化妇联改革。在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中新建妇女组织51个;创评市县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11个,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彩虹志愿服务队,开展“绿色无毒”“垃圾分类”等活动20场次;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行动计划”,开展县镇村三级培训231场次。
6.注重“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从“严、实、强”三方面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抓“严”党风廉政,抓“实”巡察整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主攻强园富县、坚持人智驱动、推动产城共兴、实现融合升级”战略,带领广大妇女肩负时代重任,再建新功。
一是聚焦思想引领唤初心。始终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妇联各项工作中,以“巾帼心向党”为主题,抓好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等庆祝活动,引导妇女儿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聚焦工作大局筑同心。紧扣“聚焦高质量,星沙在行动”主线,实施“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引领妇女在女红、家政领域实现就业增收;深化“巾帼脱贫行动”,开展低收入女性技能培训,扶持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着力技能培训、示范培育等,带领广大妇女为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三是聚焦家庭文明育美心。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系列活动;宣传贯彻《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活动;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开展美丽乡村、五美庭院等创评活动,引领百户家庭创示范、万名妇女齐参与。
四是聚焦权益保障添暖心。科学编制新一轮妇儿发展规划,营造良好妇儿发展环境;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与救助等民生实事,不断增强妇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聚焦自身建设增信心。探索新形势下党建与妇建的结合点,推进妇联组织改革“破难行动”;加大“两新”领域组织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开展“基层妇联领头雁”计划,使妇女工作更加充满活力。
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 |
3 |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④各个公共项目是否单独设置绩效目标。 |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④对各个公共项目单独设置绩效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 |
3 |
绩效指标 |
5 |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⑤公共项目绩效指标是否细化、是否具有明确性。 |
①有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⑤公共项目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性,计1分,存在4个及以上公共项目绩效指标未细化、不具有明确性不得分。 |
5 | ||
预算 |
人员 控制率 |
4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出1%扣0.2分,扣完为止。 |
4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3 | ||
过程 过程 |
投入 |
预算 执行率 |
6 |
①预算执行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①全年预算执行率95%以上计2分,95-90%(含),计1.5分,90-80%(含),计1分,小于80%不得分; |
6 |
预算 调整率 |
3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预算调整率<5%,计3分;5-10%(含),计1.5分;大于10%不得分。 |
3 | ||
结转结余 |
2 |
根据县政府文件规定,预算单位年度安排的县级预算资金不能结转。 |
县本级资金无结转,计2分;有结转,不计分; |
2 | ||
“三公 经费” 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不超当年预算,不超上年决算。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含)计2分,每超出1%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超过(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5 | ||
预算 |
管理制度 |
3 |
①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 |
①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2.5 | |
资金使用 |
6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
6 | ||
过程 |
预算 |
信息 公开性 |
2 |
①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 |
①、②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资产 |
资产 管理 健全性 |
4 |
①是否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
①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否则不得分; |
3.5 | |
资产管理 |
3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并有台账; |
①资产配置合理符合标准、保管完整,账务管理规范,定期盘点并有台账,账实相符的,计0.5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
固定资产 |
2 |
①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 |
建了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的计1分;建立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审批程序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 |
2 | ||
产出 (25分) 产出 (25分) |
职责 履行 (25分) 职责 履行 (25分) |
实际 完成率 |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24 |
完成 及时性 |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
质量 达标率 |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
重点项目或工作办结率 |
|
部门年度重点项目或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项目或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项目或工作办结率=(重点项目或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项目或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
效果 (25分) |
履职 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 |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6 |
社会效益 |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
|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0.64 |
1 |
0.5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0 |
0 |
0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0.64 |
1 |
0.5 | |||
项目支出: |
197.19 |
226 |
174.99 | |||
1、业务工作专项 |
197.19 |
226 |
174.99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
26.7 |
24.99 | |||
其中:办公经费 |
3.57 |
3 |
3.80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0 |
0 |
0 | |||
会议费、培训费 |
1.99 |
2 |
0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0 |
2.76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319.07 |
363.40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 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 |
实际 投资 |
投资概算 控制率 |
|
|
|
0 |
0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公共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