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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自贸区临空区块物流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江大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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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长沙市长沙县梅花工贸新区,北起秋江路,南至现状黄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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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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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铭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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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自贸区临空区块物流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江大道工程位于梅花工贸新区,北起秋江路,南至现状黄江公路,项目全长1117.549米,道路宽度3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全线设计车速采用50km/h,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637.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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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废气:项目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采取在施工工地边界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及周围道路洒水降尘,物料临时堆放场配套防风、防雨、防扬散设施,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实施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项目运营期间加强道路过往车辆的管理,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的水体污染。路面径流进入道路两侧的雨水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组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加强绿化措施;采用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以降低路面噪声。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按要求定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加以利用。含油固废和含油废抹布需统一收集暂存,并做好防渗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分类集中堆放,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运处理;弃方由渣土部门统一调运,运往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尾矿治理项目消纳处理。项目运营期加大道路环保的宣传力度,减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道路养护工人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时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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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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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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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64042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6日)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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