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县环党组〔2021〕3号
局各内设、下属机构:
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长环〔2020〕82号)和市局党组要求,分局党组已明确分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内设及下属机构与市局机构对应关系,现予以通知。
附件:
1、关于彭文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长沙县分局内设及下属机构对应市局机构一览表
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党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关于彭文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彭文武同志任党建(纪检监察)科科长;
李天佑同志任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科科长;
王 维同志任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科长;
黄 宇同志任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科科长。
本次调整前原内设机构所以中层负责干部职务自动免去。
附件2:
长沙县分局内设及下属机构对应市局机构一览表
科室名称 |
与市局对应处室及相关工作 |
党建(纪检监察)科 |
1.机关党委 2.驻局纪检监察组 3.负责分局党建工作 |
办公室 |
1.办公室 2.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老干等工作 |
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科 |
1.核与辐射处(固废处) 2.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处 3.环境资源交易中心 4.科技监测处(清洁生产审核) |
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 |
1.土壤生态环境处 2.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3.核固站 4.机排中心 5.牵头安全生产工作 |
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 |
1.自然生态处 2.水生态环境处 3.宣教处 4.政法处 5.信息中心 6.计财处(挂靠) |
生态环境监测站 |
1.科技监测处(除清洁生产之外) 2.应急中心 3.市监测中心 4.人事处(挂靠) |
备注:与市局机构工作对应边界不清的,内部会商后由党组书记、局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