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21-02-11   来源: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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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的第一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长沙县分局全面落实垂改精神,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严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正廉洁形象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党建工作。印发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等文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0次,邀请专家或局党组班子成员上党课5次,主题党日12次。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主题教育测评会、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等,持续巩固深化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二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方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把党的思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

三是展“以案释纪释法促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治。长沙县分局按照市局党组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全面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撰写了班子和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组织召开了分局党组“以案释纪释法促改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人员混岗和违规发放监测津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得到了上级的认可。

四是积极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完善申报各项材料。开展平安机关、节能机关、垃圾分类示范机关的各项工作。

二、提升业务素养,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推进改革有手段。我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改革,推动县政府将环委办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常设,从人员力量、财政资金、体制机制各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率先完善县环委会议事规则,由县委书记任环委会第一主任,县长任主任,研究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由环委办统筹调度全县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环境管理工作有成果。全年完成报告表项目审批112个、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报告书项目初审2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72本,向19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指导1687家企业完成网上登记管理填报。对12个应购买排污权的新、扩、改项目进行了排污量确认,对已到期需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83家企业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606793.61元。办理193个夜间临时施工许可证。完成环境统计工作。对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进行统计填报。编制《长沙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排查企业2084家。完成全县70家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修订编制长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487.13万元。

2、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成效。蓝天保卫战:按照县蓝天办的任务分解,我局以环委办为平台,主动担当做了系列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开展VOCs治理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建设,目前此项任务完成比例为53%,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指导湖南宇熙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工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同时指导长沙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牧业臭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任务;三是全面完成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截至12月9日,所有39家单位的85台燃气锅炉(设施)已全面完成低氮改造设备安装,完成率100%;四是全力协助完成县域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碧水保卫战:充分依靠环委办,对长沙县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评估,完成了3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处千吨万人的信息采集,并通过环保专网录入全国水源地信息系统。完成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组织申报工作,县20个任务村均通过了市级复核,并获得省财政补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工作,按时完成长沙县14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信息全部录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时完成长沙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全县共排查141个行政村,黑臭水体数为0。全面完成水质监测工作,按月按季完成县河长办75个断面水质监测,以及3个水厂、5个水库等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等常规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本年共提供有效数据3490个。完成20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工作,主要监测项目8项,按质按量出具检测报告,共提供有效数据160个。完成里仁港、捞刀河枯水季节水质加密监测工作。完成长沙市湘江支流排污口96个排口监测工作。净土保卫战:一是根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理要求,对长沙县5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二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查。截至目前,长沙县共计有10处疑似污染地块,均已开展场地土壤环境初查工作,并出具了调查报告。三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本情况再核实工作,对原调查51家企业地块信息进行再次核实与反馈。四是做好2020年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本年度上级下发的名单进行逐一核实并按照整治标准督促“唐田综合电镀厂”、“开慧白石钨矿”属地政府及负责单位继续做好相关管控措施。五是对接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完成了《长沙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办法》的出台和印发。

3、生态创建和环境规划有起色。依托县环委办,制定下发了长沙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搭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公司编制《长沙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创建规划现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县政府颁布实施,2021年将向国家生态环境部申报通过。积极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创建,对有意开展示范镇村创建的镇、涉农街道、村、涉农社区进行摸底,并上报至市局,为来年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打下基础。组织开展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将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力求编制出对长沙县未来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规划。

4、环境宣教有特色。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建设生态湖南,你我共同参与——环保宣传公众开放周活动”、“环保知识竞赛”、“长沙县2020年六五环境日暨三湘环保世纪行松雅湖环湖走活动”、“‘变废为宝’手工作品展”、“各镇(街道)分会场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对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长沙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印发《长沙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资料》,共1000多镇街环保工作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组织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了2020年“长沙市环境教育基地”,完成了对两家企业的评定现场核查工作。且此两家企业作为全市推送单位参加省环境教育基地评选。承办了2020年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活动获得圆满成功,邀请全市相关部门和区县环境系统人员进行了观摩。

5、配合环保督察工作有力度。全力配合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督察组信访交办了40.2个问题。推动长沙县委县政府迅速制定《长沙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要求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由县领导督导,各牵头单位联合配合单位立行立改,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以县整改名义全面推进交办问题办结、销号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短缺。面对新形势下日益繁重复杂的业务工作和环保垂改遇到的系列难题和压力,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存在工作人员混岗问题、人员老龄化等问题,许多重点工作都只能由仅有的工作人员来承担,导致工作负担重,长期超负荷工作。

(二)监测能力较弱。监测站部分资质认定项目无人持证或已过期;设备落后,站内设备大部分年限已久,稳定性、灵敏性均有所下降,部分仪器设备已不能满足检测需求,急待更新。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完成长沙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努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长沙县生态环境作出新贡献。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二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质量的改善,守住蓝天碧水和净土。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健全重点行业管理清单,强化全过程监管。四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五是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对原有整改问题进行督查复核。六是做好环境管理的其他工作。依据职能职责做好项目审批、环境监测等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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