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沙县“纾困增效”暖企十二条措施》

日期:2022-04-16   来源:  长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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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公布实施了《长沙县“纾困增效”暖企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自该《实施意见》公布以来,引起了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长沙县“纾困增效”暖企十二条措施》

二、《实施意见》涉及奖励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从给予企业稳岗补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给予企业厂房租赁补贴、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小微企业成长、给予企业智能制造补贴、给予企业本地采购补贴、给予企业金融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等十二个板块进行支持,具体如下。

(一)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对暂时困难企业,根据企业2021年11月实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给予100元/人的稳岗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暂时困难企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年度用电量在1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给予电费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本年度开展技术改造投资的暂时困难企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15%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给予企业厂房租赁补贴。对在县内租赁厂房的暂时困难企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一次性厂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给予企业贷款贴息。对本年度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技术改造投资的暂时困难企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本年度实际获得银行贷款额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对县内符合条件的成长性好、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满足年度固定资产投入20万元(含)以上且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的,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八)给予企业智能制造补贴。对县内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已进行先进智能装备、软件系统智能化改造的,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实际投入给予最高15%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九)给予企业本地采购补贴。鼓励支持企业采购本地产品,对暂时困难企业采购本地规上工业企业产品100万元(含)以上的(原材料除外),按实际采购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给予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和延期付息安排。

(十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十二)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从全县抽调1000名干部,对全县1000家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帮扶,由县级领导带队对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定制帮扶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具体困难。

目前,《实施意见》已经开始实施,若有疑问,可登录长沙县政府网站或拨打长沙县工信局电话0731-84061016咨询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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