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10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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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县政办函〔2021〕26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长沙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22

长沙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

分工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一)常态化精准放权赋能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原则,继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和取消。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对近年来简政放权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监督评估,抓好问题整改。[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直相关部门镇(街)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高起点推动自贸区建设做好省、市级层面下放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会展区块和临空区块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根据各区块发展需要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推行全领域极简审批、全覆盖“一件事一次办”、全方位配套改革。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对推进自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开展事项标准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指南制定自贸区政务服务制度建设极简审批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深化汽车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改局牵头商务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级层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推动“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改革,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及管理系统2.0版。推进规划审批制度性改革,推动“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审批阶段向不动产登记阶段延伸,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强化系统整体运行情况的实时全流程监测。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压减测绘、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优化企业资质审批服务。(住建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拓展承诺制范围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诺制、企业法人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在生产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土地出让、证明事项等重点领域,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的告知承诺制模式。(发改局、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根据企业不同需求设置企业开办1+N套餐模式,做到“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个环节、一次办结”,套餐办理的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落实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推进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市监局牵头,人社局大数据中心等县直相关部门和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证照分离改革升级版。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市监局司法局牵头,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有效缩减认证事项及成本。推动落实国家部署的压减涉及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强制性认证事项,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推动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市监局牵头,司法局等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退付政策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本级公开发布的依申请惠企政策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动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按照国家、省部署,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向企业精准推送财税、金融、社保等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并持续推动快速兑现。(财政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监局牵头,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十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国家、省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形成我各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国家、省、市层面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法局、县市监局、县应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和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全面落实国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使用裁量权基准。(司法局牵头,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监管覆盖范围,推行“差别化”检查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加强“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形成风险预警线索跟进、处置和反馈机制。(市监局牵头,执法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落实国家层面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推动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机制。(市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专项治理涉企收费。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宽带业务、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持续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市监局牵头,发改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约束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加快推进水电气、仓储物流、人口、社保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加强各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建设。(发改局牵头,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做好卫健医保管理与创新。整治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保待遇费用及时合规拨付。健全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和部门联动排查处置机制,完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专家审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医保局卫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执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夯实市场主体责任。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环节和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每年对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和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省部署开展移动应用程序(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完善与企业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机制,及时核实处理用户投诉举报。(市监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局、卫健局应急局县委网信办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品、成品油、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集中公开专利权人有意愿开放许可的相关专利基础数据、交易费用等信息。(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和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升级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二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按照对口上级部门部署要求,依托省事项管理系统库,结合办事情形,依托一体化平台,引用统一规范的业务办理项。完善并发布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在实现N同”基础上,全面推进线上办事业务系统与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入驻事项融合,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持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结合省政府发布的第三批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以加快“长株潭”政务服务同标同质建设为基础,对接全省“一事一导”标准模板,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同一事项与其他地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宣传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总入口和“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持续推进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应用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牵头,县直相关单位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着力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设置“跨域通办”窗口和服务专区,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通办模式,推进办理标准化,强化数据支撑,加快国家部署2021年前实现“跨域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地。按照市级部署,大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构建长江经济带和“长株潭”都市圈材料互认、数据共享、执法互动、结果互用的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新生态。按照“三优先”(优先高频事项、个人事项、独立事项)和“三个一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加快“长株潭”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工作,共同梳理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牵头,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市级部署,全面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扩面提质无纸化审批,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程序(APP)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行政审批服务人员全面进驻到政务服务大厅,促进入驻事项更全面、窗口设置更科学、办事流程更优化、审批机制更简约、技术支撑更智能、信息数据更安全。强化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提升“一门式”集成服务水平。及时纠正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引导和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镇(街)和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持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生活圈”,在银行、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投放24小时自助终端机。将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向镇(街)、村(社区)延伸。推进政务服“好差评”系统在(街)村(社区)全覆盖,提高实际评价率。动态完善镇(街)、村(社区)“就近办”高频事项清单,开展基层政务服团队、业务规范和制度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帮代办”机制全覆盖。[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直相关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实施数字政府建设方案,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机制、平台、渠道,重点打造基础层、数据层、支撑层、应用层和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建设基础支撑体系、共享开放体系、治理应用体系、政务服务体系、管理运营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用好数据共享清单、标准清单、管理运维清单“三张清单”,持续推进“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规范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强化信息化项目绩效管理和后评价,完善全链条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保护隐私,防止滥用或泄露。(大数据中心牵头,县委网信办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县人社局卫健局市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直相关单位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积极拓展不见面办事。按照市级部署,加快推进高频公共服务、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提质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推动公安、人社、不动产、公积金等部门的自助设备向)、园区、商圈延伸,逐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市监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高质量深化政务公开。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十四五”规划实施等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信息发布,规范解读内容,加强解读审核,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场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含金量”和政策解读覆盖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办结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确保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不扣分。(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不断增强政务服务监督。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有效提升现场服务评价体验,在评价事项覆盖[评价事项覆盖率=评价数据覆盖的事项数/行政权力依申请类事项和公共服务依申请事项的事项数(含镇级和村级事项)*100%]、主动给予评价、差评处置整改、评价数据应用等方面发力,推动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不断扩大系统监管覆盖面,发挥“红黄牌”预警纠错功能。持续推进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建设,全面完成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提速热线平台智能化升级,强化民生数据归集和分析,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推进“即问即答”“接诉即办”,及时回应和妥善办理企业群众诉求,实现高水平运行和高质量服务的“一号响应”。(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大数据中心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更新疫情防控指南,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促进客运、餐饮、旅游、住宿、文娱等服务业尽快恢复发展。(卫健局牵头,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局市监局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等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星沙供水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县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优化医疗服务保障。确保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电子)社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在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诊疗信息等在医院间互通互认,避免重复办卡及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现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全覆盖,推动实现门诊费用跨域直接结算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机构准入与退出,缩短办理时限,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健局医保局牵头,县人社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构建“全流程、全网域、全天候”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体系,推进不动产一般登记网上申请、全程网办,网办业务均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加快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延伸至银行网点。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自然资源局牵头,大数据中心等县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财政民政人社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卫健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市监应急人防气象等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中介服务活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发改市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场中介机构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配合市级健全和完善长沙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不断提升平台交易运行质量,进一步发挥“一地入驻、全市通用,一处失信、全市受限”作用。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本年度政府采购服务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购买已入驻平台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项目涉密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招标、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采用其他方式的项目除外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鼓励使用社会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局、应急局、市监局等县直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充分做好特定人群保障。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省部署探索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办理时限。畅通求助和救助渠道,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的数据归集与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筛选核对并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残联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积极拉动外商投资。全面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发布外商投资指引,进一步放宽和便利外资准入,扩大投资范围,加快开放进程。常态化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商务局牵头,发改局司法局、市监局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实施,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打造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升级版。实施营商环境涉企政策评估,从政策制定、政策效果等维度,科学评估政策规范性、公平性和实效性。完善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主动了解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加强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推动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要同步下沉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同时加强对基层审批人员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基层承接能力。争创全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项目,鼓励各部门、各镇街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局牵头,市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商联直相关部门自贸区会展管委会、自贸区临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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