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件流转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部门、镇(街道)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调研活动组织和调研情况分析汇总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编辑《长沙县人民政府公报》。
(四) 负责对上级和本级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查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会风督查。
(五)负责县政府各种重大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日常接待、政务值班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县长信箱)工作。
(七)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
(八)负责拟定征地方案;负责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负责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九)负责金融监管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下设二级机构:长沙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因此,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督查室、经研室(加挂综合信息科)、政务室、秘一科、秘二科、行政科、金融监管科、征地补偿管理科。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1、原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外称长沙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将职能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2、原金融工作办公室(对外称长沙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因机构改革消亡。
3、原外事侨务办公室现将外事职能划入县委办,侨务职能划入县统战部。
4、成立长沙县金融事务中心(事业单位),为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面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总计2329万元,支出总计 2329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2.18万元,增加23.4% (2019年新增县金融事务中心二级机构)
二、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329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69.8 %;项目支出70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2 %。
四、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329万元,支出总计23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442.18万元,增加23.4% (2019年新增县金融事务中心二级机构)
五、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2.18万元,增加23.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5.67 万元,占74.5 %;金融支出478.7万元,占20.6 %;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占4.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25.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4.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00.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5.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5.2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 17.09 万元,下降 3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79 万元,增加0.0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 万元,下降0.7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0.18万元,下降5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因公出国(境)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9.61 万元,占8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万元,占 15.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6 万元,占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61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累计 18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5.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等。2019年10月30日之前,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10月30日之后,因公车改革制度执行,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 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商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4批次、 8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5.2 万元,比2018年增加 174.26 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县金融事务中心,为县政府办下面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 年 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共计项目0 个,涉及资金0万元。
长沙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共组织对我单位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因公出国(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因公出国(境)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1万元,执行数为29.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严格控制出国(境)人数;二是严格审批出国(境)程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出国(境)费用支出流程有所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出国(境)费用支出需要规范化;二是出国(境)票据审批流程更加严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