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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4年度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费用200614元(全部为社会精神病人常规检查费用)至长沙县第三医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反馈意见。
监督联系方式:长沙县医疗保障局0731-86201298
长沙县财政局0731-84011710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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