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年度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费用1271008元至长沙县第三医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反馈意见。
监督联系方式:长沙县医疗保障局0731-84022648
长沙县财政局0731-84012976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
2023年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费用拨付表
单位 |
项目名称 |
下拨单位名称 |
拨付金额 (元) |
备注 |
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药品发放服务费 |
长沙县第三医院 |
900000 |
|
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巡诊点场地费 |
长沙县第三医院 |
127500 |
需分解拨付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精神病人常规检查费 |
长沙县第三医院 |
243508 |
需分解拨付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合计 |
127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