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沙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12   来源:  长沙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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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制定《长沙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长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29


长沙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二、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仓储物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严防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加快推进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要深刻汲取“9·16”电信大楼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前期县消安委抄告的高层公共建筑隐患清单要求,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以下问题: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装修和保温材料是否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是否落实更换措施;室内装修装饰是否违规采用易燃材料;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配电柜、配电箱是否设置明显标识和建筑供电系统应急处置程序;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存在封堵不严、违规安装电气设施设备、未设置防火门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群租房;是否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外墙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问题。

2.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在动员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要全面排查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食品、家具、纺织、印刷、印染、物流仓储、电子通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依法督促按期整改到位。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工信、商务、公安、应急、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本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各镇(街道)进行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管理,强力推进隐患整治,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及时函告县消防救援大队,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公安、市监、商务、文旅、民政、应急、教育、城管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原则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继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全面规范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4.持续开展仓储物流场所专项整治。交通部门要牵头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持续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重点纠治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动火作业、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厂中厂、园中园,重点整治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擅自投入使用、擅自将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以上仓库使用、擅自提高储存物品火灾危险等级等消防安全问题,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整治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

)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要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商务、市监、公安、卫健、民政、城管、文旅部门要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商务、市监、文旅部门要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密室逃脱”、“剧本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卫健部门要针对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封控小区楼栋等涉疫场所因防疫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情况,指导督促落实专人看守,采取出口张贴易开封条、设置手动紧急开锁装置等措施,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顺利疏散。公安、住建、城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强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各镇(街要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并及时在省APP系统中进行整改销案,重点整治存在的“多合一”问题。要认真对照前期建立的“多合一”隐患治理清单,督促经营业主采取防火分隔、设置第二疏散通道等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组织力量照单开展核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列入督办事项跟踪督改,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要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和连片区域,要强化突出火灾隐患的管控工作,特别是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15家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任务。

3.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要把握火灾发生的基本要素,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各镇(街道)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和“飞线充电”行为,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特别是要以老弱病残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市监部门要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电取暖器、电动自行车等电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城管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规使用“环保油”(醇基燃料)和工业用丙烷等危险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操作、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纠治不安全用火做工行为。

)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春运期间,要加强对车站及周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要提前介入,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视情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各镇(街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夜查,要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会议场所及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要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各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消防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同时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布当地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宣传、城管部门要通过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县供电公司要定期向用户推送用电安全提示短信,工信部门要推动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消防救援、气象、交通、应急部门要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住建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开展一次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保暖防冻措施。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各镇(街道)要督促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以及村志愿消防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值班执勤表,安排力量24小时巡逻检查,确保在接到报警或调度命令后5分钟内能出动赶赴火灾现场,实现对初期火灾的有效控制

、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9日前)。各镇(街)、各部门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12月10日至20233月15日)。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33月15日3月底)。县安委办组织督查检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统筹协调火灾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加强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主动研究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要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社会单位,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力又火灾频发或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县安委办将组织约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火灾的将报请县委、县政府启动追责程序。

(三)强化督导考评。县安委办和消安办要组织不定期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督办提醒,督促整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季度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镇(街)、各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整改做好跟踪督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消防问题隐患,要及时报送县消安办予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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