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力量,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长沙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5〕5号文精神,依据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结合各镇(街)聘用信访调解员的实际情况,拟下拨调解员工作专项经费30.72万元,用于解决信访调解员的工资。请各单位按照《长沙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县信访局、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详见附件。
为充实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力量,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长沙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5〕5号文精神,依据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结合各镇(街)聘用信访调解员的实际情况,拟下拨调解员工作专项经费30.72万元,用于解决信访调解员的工资。请各单位按照《长沙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县信访局、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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