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日期:2022-05-05   来源: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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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和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南省食品及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卫函〔20-021〕367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开展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该方案:

一、免费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类别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人员;

(三)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

(四)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人员;

(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操作人员;

(六)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七)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

(八)从事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等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工作人员:

(九)其他需要从业健康证明的人员。

二、免费预防性体检项目

检查项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中的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以及手癣、指甲癣等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消毒产品、化妆品、药品生产人员)、霍乱(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药品生产人员)、阿米巴性痢疾(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药品生产人员)、手部湿疹和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化妆品和药品生产人员)。

三、免费预防性体检机构

(一)按照便民利民、自主申报的原则科学布点。每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主动申报,县卫健局在受理免费预防性体检机构的(以下简称免费体检机构)《从业人员免费体检机构备案待查申请表》(附件2)等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现场核审,核审通过签订《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方可开展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

(二)免费体检机构应为符合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条件的医疗机构(机构标准详见附件1),具体名单由县卫健局确定并在局官网上公示,我县目前确定有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星沙医院、长沙圣达综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星怡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长沙近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榔梨近水综合门诊部、长沙楚元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黄花镇卫生院、黄兴镇卫生院9家具有资质的机构提供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服务(见附件3)。

(三)免费体检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健康检查,如实填写《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附件4),为健康检查合格人员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附件5),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且在全省范围内互认。再次体检换证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在11个月内办理免费健康证次数等于、大于2次的按照1次免费健康检查金额进行结算。

(五)免费体检机构应在本机构醒目位置公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范围、体检项目、审核要求、办理流程及查证途径等事项。

(六)免费体检机构对申请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身份核对审查不到位,擅自改变检查项目出具或提供虚假健康证明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责令其停止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并限期整改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办理流程

(一)服务对象:本方案第一条所规定的,在我县县域内工作且由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或长沙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证的个体、企事业单位的九类从业人员。

(二)资料准备:1.从业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长沙县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申请表》(附件6),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对象带齐资料到免费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免费体检机构严格按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规范要求有序实施健康检查,并告知健康检查对象领取结果途径及时间。

(四)领取结果: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检查合格者可领取《健康检查电子证明》。

五、免费预防性体检经费申报及保障

1.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县卫健局的统一安排,定期(以下简称结算周期)将免费体检人数等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县卫健局。

2.免费体检经费的拨付与督导考核、日常检查情况挂钩。

3.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体检所需相关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体检人数据实结算。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免费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高度关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加强对免费体检机构的业务检查指导;免费体检机构应按照“谁体检谁发证,谁体检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健康检查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相关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各免费体检机构要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免费对象、开展机构、办理流程、查询方式等关键信息规范公示,加强政策宣传,让用人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引导免费健康检查服务有序开展。

(四)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免费体检机构监督管理,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估,对违反有关法规要求和弄虚作假的机构,取消免费健康检查服务资格,纳入行业黑名单;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提高随机抽查频次;对任何环节出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一旦发现,将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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