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妇女联合会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1年长沙县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01   来源: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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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妇联、卫健办,各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县妇女联合会、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长沙县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县妇女联合会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长沙县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2021湖南省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湘妇字〔2021〕8号)和《2021年长沙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长卫发〔2021〕12号)要求,为落实省、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医疗机构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护我县广大妇女身心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为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检查服务,目标任务20000人次(其中包括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13500人检查服务,省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2.宫颈癌早诊率、乳腺癌早诊率、“两癌”阳性个案治疗随访率分别达90%、60%和95%以上。

3.承担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二、目标人群

原则上为2019-2020年未参加过国家和省市“两癌”免费检查,且具有长沙县户籍或持有长沙县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35-64岁妇女。

三、检查方法

包括免费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乳腺癌检查采用临床乳腺检查、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阳性人群乳腺X线检查;宫颈癌检查采用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HPV高危分型检测,HPV检测非16、18的其他高危型阳性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TCT检查),HPV检测16、18型阳性和TCT检查阳性对象进行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的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各筛查机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开展服务,不得更改技术流程。

四、检查机构

1.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与县妇联和县卫健局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同时,接诊机构应为与初筛机构签订了转诊服务协议、具有相关资质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保健机构。

2.HPV检测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

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名单报县妇女联合会和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五、检查费用

“两癌”免费检查费用200元/人,其中宫颈癌检查费用120元/人(含HPV检测费用60元/人和盆腔黑白B超费用)、乳腺癌检查费用80元/人。“两癌”免费检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六、职责分工

(一)妇联部门职责

1.充分利用妇联网络体系,深入镇(街)、村(社区)、家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扩大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2.有序组织发动适龄对象参加检查,符合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的建档立卡户和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参检率100%。

3.对诊断出患病的妇女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妇联两癌信息数据采集系统”。

4.加大对“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

(二)卫健部门职责

1.各镇(街)卫健办职责

1)协助妇联做好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发动工作。

2)对承担“两癌”检查的初筛和接诊机构需要到镇街开展“两癌”检查时,主动配合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开展“两癌”检查的场地和医务人员等。

3)协助初筛机构对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转诊及随访工作。

2.县妇幼保健院职责

1)按照服务协议要求,分别制定“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

2)负责对有意向开展本辖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制定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负责项目技术人员培训、指导与考核,确保检查质量。

3)负责相关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定期开展质量控制,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和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信息系统。

4)统筹做好全县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对本院及承担“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检查中发现的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进一步的诊断、转诊,并协助做好随访工作。

5)确定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为“两癌”检查转诊机构,负责“两癌”疑难病例的后续检查、诊断、治疗工作,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各镇(街)卫健办。

3.承担“两癌”初筛机构职责

1)有意向、有条件负责本辖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可提交开展“两癌”免费检查申请表,申请资料应包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项目开展时间和范围、工作计划及流程等,经县妇联和县卫健局审核批准后,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签定协议,可开展辖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2)配备“两癌”免费检查所需的仪器设备,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3)承担病史采集、“两癌”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

4)及时将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相关信息上报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信息系统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

5)医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防治知识等健康教育,并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6)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行免费服务,严禁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确定专人负责“两癌”检查信息收集和审核,按月汇总并反馈至县妇幼保健院,严格信息上报质量,不得迟报、虚报、漏报、瞒报。

7)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中涉及第三方检测检验公司进行的,按照市县级部门安排规范实施。

8)初筛机构缺乏乳腺专科医生进行乳腺检查的,原则上县域内整合医疗资源,调配有资质的医生参与乳腺癌检查。

9)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按照工作规范优化检查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参检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七、进度安排

2021年一、二季度完成项目协调,召开项目实施推进会议,布置工作任务,下发工作方案,按月按时报送完成进度,三季度对项目进行抽查,至三季度末累计完成任务至少占年度任务数的80%,四季度完成全年任务,并接受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妇联、卫生健康、财政、民生实事办等部门参加的“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推进项目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倡导。各镇(街)妇联、卫健办及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两癌”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三)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加强项目工作监管,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严禁进行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损害受检对象利益,如发现以上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项目经费外,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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