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28   来源: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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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

2024年,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如期完成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法治卫健工作;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科室、医疗卫生单位的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属医疗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要求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党内法规清单,发放医疗法律法规相关书籍组织系统地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相关论述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中全面落实,切实增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县委关于长沙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一方案一清单”(《长沙县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长沙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长沙县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措施的落实落地,不断推进长沙县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1.落实行政决策机制。县卫健局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建立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100%,行政执法“双公示”100%,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落实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部门案卷自查率达100%,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不断提高。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借助“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日,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广场、社区等人群聚集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悬挂宣传主题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资料和宣传礼品以及设立现场咨询台等方式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卫生健康普法宣教,宣传结核病防治、预防手足口病等健康知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切身相关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

5.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一是执行《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对重大信访事项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处置、按时回复。二是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发生医患矛盾纠纷时,及时介入并组织专家讨论和分析,指导患者或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由各级医调委加大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力度,引导患者依法维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坚决依法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

(三)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上下协同、衔接配合、主动担责、积极履职、优化服务,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效率、服务效能。根据长沙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切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长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清理范围和清理要求,认真做好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合同等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畅通顾问履职渠道,量化顾问责任清单,实时录入履职情况,扎实开展法律顾问年度考评。2024年,县卫健局法律顾问办理了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约280个法律服务事项。

4.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互联网+信用监管”,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先看病后付费“舒心就医”、“承诺制”审批等信用服务。

5.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官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督促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公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舆情回应与投诉处理,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6.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对县卫健局3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目前,共有执法人员35人,全部具有相应的执法资格。

7.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营造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1065件、行政确认31件、其他行政行为664件,办结率100%。

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联合县行政执法局、镇街卫健办等部门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督、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耳鼻喉疾病非法诊疗专项整治、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含医疗污水处置)监督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九个医疗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由县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处置。二是联合行政执法局和镇街卫健办开展了“三考”考点附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游泳场所专项检查、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学校采光照明和近视防控专项检查等,制定和落实了年度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指导和督促被检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和保障公众公共卫生健康权益。三是开展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288家任务单位开展抽查(其中医疗卫生30家、传染病防治12家、放射卫生16家、妇幼健康4 家、公共场所168家、生活饮用水10家、学校卫生33家、职业卫生2家、消毒产品13家,其中有检测任务的单位有179家),监督检查率100%,抽查完结率100%,随机抽查结果均及时在官网进行了公示。四是开展了市场监管领域托育机构、建筑工地职业卫生、校外托管机构等5类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9.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好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普法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国家法律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推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2024年公职人员学法参学率、参考率、达标率均达到100%。二是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抓好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培训,全年组织开展了2次卫健执法人员培训,有力提高了卫健执法人员执法和业务水平,促进卫健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抓好医务人员普法教育。通过普法学习增强医疗卫生健康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医的自觉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律法规学习运用还不够深入。医疗卫生工作人法律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学法用法主动意识不强,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和熟练运用有待加强。

2.卫生健康监管水平有待提高。被监管单位基数大、变动频繁,卫健执法队伍建设、卫生健康监管方式等有待同步跟进、不断规范和创新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环境下,逐步放宽经营机构事前准入,实行容缺机制、备案机制等制度,这对卫生监督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加大普法学习和宣传力度。积极采取组织法律顾问现场授课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县医疗卫生人员与公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和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利用网络媒体、制作法律长廊等容易接受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完善标准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对行政事项和审批流程等进行实时调整,积极探索改进审批服务方式方法。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优化检查方式、强化数字监管、制定检查计划等措施,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3.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依法行政保障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卫健系统法治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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