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监测依据
《长沙市2024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长卫函【2024】63号。
三、监测基本情况
1.市政供水机构:共4家。
2.末梢水点位及数量:末梢水点5个,其中星沙水厂2个,榔梨水厂1个,黄花水厂1个,廖家祠堂水厂1个,共监测末梢水5份。
3.监测频率:2024年1季度1次。
4.检验方法及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进行检测,共开展13个项目,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铁、锰、余氯、氨(以N计)。
四、评价标准
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评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进行评价。
五、监测结果
4份出厂水、5份末梢水检测结果,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特此公示。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