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的通知》(长财社指〔2021〕138号)和市卫健委《关于下发2021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分配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长沙县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基层心理咨询室示范建设申报情况,现对2021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精神卫生项目)经费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任一部门反映。
监督联系方式:长沙县财政局:84011710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84015702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5日